长电修改方案 权证保底收益1.8元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4:3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按新方案,流通股东每10股可增加现金收入2.7元 昨天,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前公布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1.6706股、现金5.88元(含税)以及1.5份认购权证的方案不变。三峡总公司增加一项承诺:在权证行权日以1.80元/份收购认股权证。
权证收益每份保底1.8元 在新方案中,长电明确了认股权证的各个条款。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免费获1.5份认股权证,权证到期的行权价格为5.5元(即1份权证到期后可以以5.5元的价格购买一股长江电力的股票)。 认股权证存续期修改为自权证上市之日起18个月。在权证行权日,上市流通的认股权证持有人如果不愿意购买股票,持有人有权将持有的权证以1.80元/份出售给三峡总公司。 新方案还增加对非流通股股东获派权证的交易限制,三峡总公司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所获派权证不上市流通,仅可在行权日行权。 流通股东10股增收2.7元 方案修改后,流通股股东每10股相当于增加了2.7元保底权证收益,加上原有的每10股派5.88元的计划,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可实得现金8.58元。 如果流通股东把全部权证出售给三峡总公司,三峡总公司需要支付6.28亿元。 现金分红分红率提到65 %公告还称,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认股权证计划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其他内容将作为一个议案、两个表决事项进行分项表决。公司认股权证计划实施与否,不影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以及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获得的上市流通权。 长江电力同时提高分红比例。公司承诺在2010年以前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将不低于当期实现可分配利润的65%。 林兰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