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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出口强制标准将出台 质量不合格禁止出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07: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文雅 实习生 张璇) 中国出口纺织品有望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此前靠量取胜的纺织出口企业将面临较大压力。记者昨日获悉,有关该标准的征求意见已进入最后阶段,并有望于近日公布结果。

  今年1月1日,纺织品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颁布实施,该标准对各类纺织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等安全及
物理特性做出了明确的限制规定,并规定产品中不得有异味和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不合标准的产品将不允许入市销售。但出口纺织品则不适用于该标准,而是依据合同执行。

  近期,我国纺织品出口数量有所增长,与欧、美发生了一些贸易摩擦,损害了出口企业的利益。有关人士称,将出口纺织品也纳入《规范》体系,出口纺织品的质量将有明显提升,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将被禁止出口,有利于规范出口纺织秩序,促使中国出口纺织品由数量增长型向质量增长型转变。

  四川纺织出口大户省丝绸公司有关负责人昨日表示,出口纺织品实行国家强制标准后,一部分以前靠走量取胜的纺织出口企业会面临较大压力,企业的检测费用将增加,同时也将刺激这部分企业在产品质量提升、内部品质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而对于一部分原本就走质量创新的纺织企业,影响则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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