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出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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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04日 09:11 金时网·金融时报 |
作者:高国华 本报北京7月3日讯 记者高国华报道 7月2日,长江电力(资讯 行情 论坛)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方案对价支付包括: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1.25股,派现5.88元,同时流通股股东还可享受三峡总公司支持葛洲坝(资讯 行情 论坛)电站电价提高带来的收益增加。 非流通股股东三峡总公司承诺: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2015年之前,三峡总公司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占长江电力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55%。但三峡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增加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不受上述限制。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长江电力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前所持有的长江电力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另外,长江电力拟定认股权证初步计划,若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有关部门核准,公司将实施认股权证计划。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