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歌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乐歌股份: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18年03月16日 20:20 新浪财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吴丽 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申请。吴丽芳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职 工代表监事之职,辞职后吴丽芳女士仍在公司担任国内营销事业部经理。截至 本报告披露日,吴丽芳女士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99,9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2%;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不持有公司股 份。吴丽芳女士原定任期为 2016 年 5 月 2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9 日,根据吴丽 芳女士做出的承诺,吴丽芳女士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自乐歌 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乐歌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乐歌股份回购其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的乐歌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并遵守其他相关限制性 规定。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吴丽芳女士在担任监事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组织召开了职工代表 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选举胡玉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 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胡玉珍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胡玉珍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相 应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 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附件: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胡玉珍女士,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宁波大 学毕业。2010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就职于上海泽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任 猎头顾问,2013 年 3 月至 2014 年 6 月就职于贝发集团,任人力资源主管, 2014 年 7 月起至今就职于本公司,任公司行政人事经理。

   胡玉珍女士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80,1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09%。胡玉珍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 任公司职工监事的情形。

责任编辑:小浪快报

监事 胡玉珍 吴丽芳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Array
Array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