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生俱来的附庸
从投资者关系指引的颁布轨迹来看,不得不承认,IR受到管理层真正的重视,事实上只因股改需要。2003年初,证监会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推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重大举措之一,明确提出推动投资者关系管理,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上市公司中加以全面推进和建立。然而,彼时该举措从内容到形式尚处萌芽状态。2004年初,证监会高官再度公开表示要把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项重点内容,并透露将研究制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2005年7月中旬,股改箭已上弦,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的通知”。[评论] |
·投资者关系管理借“股改”入正轨 |
|
投资者关系管理在海外 |
随着美国证券市场法规体系的逐步健全及上市公司、投资者的日渐成熟,市场自发形成了对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需求。1969年,美国在世界上率先成立了全国投资者关系协会,至今已有5000多个会员,在全美成立了31个分会。其会员主要是大型上市公司,近年中小型公司会员逐步增加。此后,英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日本等国纷纷效仿,相继成立各自的投资者关系协会。[详细][评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