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1年03月23日 01:00 证券日报

原标题: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20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42,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后,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503,905股,占比19.99%。

  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42,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其权益变动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达到了增持计划数量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

  3、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ST威龙           公告编号:2021-019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自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增持承诺之日(即2021年1月17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不低于1%,不高于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编号为2021-018号公告)。

  2、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42,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达到了本次增持计划数量的下限。

  3、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占该企业总股本的99.83%,该企业与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2、持股情况:本次增持计划披露前,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于是鑫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青岛鑫诚海顺控股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161,715股,占比18.98%;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未持有公司股份。

  3、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增持主体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将代为履行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的增持承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与战略投资的诉求。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份。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本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不高于3%。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预设价格区间,公司将根据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股票实际价格情况实施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山东省鑫诚恒业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增持承诺之日(即2021年1月17日)起6个月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7、实施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承诺

  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等行为。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四、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主体后续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因所需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后续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增持计划实施进展

  青岛鑫诚洪泰智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342,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达到了本次增持计划数量的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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