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1月28日 02:40 证券时报

原标题: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月2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董事郑亚明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450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月2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星期二)上午11: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董瑞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无缺席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04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商誉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分析,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经测试,2020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7,450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

  注: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或虽不重大但应单项计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按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根据前瞻性估计调整后进行减值测试。

  报告期末,公司对于个别账龄较长,部分客户经营情况持续恶化,且涉及较多诉讼、资产查封等情况,履约能力较差的应收款项,通过综合评估客户的资产状况、资质情况、履约能力后,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按谨慎性原则,单项计提了坏账准备,其余应收款项按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

  经测算,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款项拟计提坏账准备约2,900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上述标准及期末存货的清查情况,本报告期公司对存货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约3,600万元。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公司于2015年度开始对深圳市英威腾智能控制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截止至2020年12月31日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约1,800万元。2020年深圳市英威腾智能控制有限公司净利润约为-360万(未经审计),营业情况不达预期,公司对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详细的分析及资产减值测试,预计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根据谨慎性原则,本次经测试需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约550万元。

  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以《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为依据,根据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计算可收回金额。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对新能源汽车板块业务中于2018-2019年以车抵债换回的新能源车辆进行了全面盘点清查,发现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还有部分车辆处于闲置状态,该部分固定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因此公司在期末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对相关车辆进行减值测试,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经测算,拟计提400万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50万元,预计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0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公司在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 2020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已考虑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影响,不存在对2020年度业绩预计进行修正的情况。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资产减值计提,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我们认为公司对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05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在租赁定义和识别、承租人会计处理方面作了较大修改,出租人会计处理基本延续现有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政府补助项目主要是增值税即征即退类别及以项目形式申报而获得的政府补助。公司及子公司自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陆续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合计2,634.16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绝对值的8.85%,占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0%,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上述补助款与资产相关的金额为258.01万元,其他均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计入其他收益2,322.96万元,计入营业外收入0.65万元,冲减财务费用52.54万元,计入递延收益258.01万元。

  (二)获得的政府补助中,增值税即征即退补助资金为1,449.24万元,政府科研项目补助资金及其它政府补助资金为1,184.92万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一)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三)公司将根据未来的经营情况以及政府补助的类别变化,同时结合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履行政府补助方面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前期已披露的政府补助后续进展情况

  无。

  五、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或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

  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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