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2020年11月06日 00:52 证券时报

原标题: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0-076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云峰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张云峰系公司董事长,张云峰先生于2020年11月4日,向公司提议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张云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方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方案如下:

  (一) 提议回购股份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二) 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 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四) 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五) 提议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按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6,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按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六) 提议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三、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提议提交日,提议人张云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张云峰先生的增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五、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张云峰先生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相关回购方案。公司已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0-077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5日上午10:30时在上海源晗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会议室(主会场)和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分会场)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现场参会的分别是张云峰先生和冷新卫先生,远程通讯方式参会的是张鹏华女士、吉富星先生和李堃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云峰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提前终止》的议案;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冷新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逐项审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及子议案内容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定于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在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81)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0-078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北京时间12: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为胡中友先生、沈学锋先生和王波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中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提前终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沈学锋先生和王波先生为该事项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该项议案参与表决人员未达全体监事的半数,一致认为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逐项审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及子议案内容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0-079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

  公司股份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提前终止的议案》,关联董事冷新卫,关联监事沈学锋、王波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对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拟自2020年5月13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5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836%。详情请参阅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增持计划实施以来,公司每月披露一次《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2020-043;2020-052;2020-060;2020-067;2020-075)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截至2020年10月31日累计增持数量73.706万股,累计增持完成比例 14.74%,增持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1745 %。详情请参阅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增持完成情况如下表:

  ■

  三、提前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自披露增持计划事项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及战略规划的信心,公司拟增持人员积极筹措资金,但由于金融市场环境变化、融资渠道受限等客观原因,导致增持股份的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增持计划的实施遇到困难。经审慎研究,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参与增持计划的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于2020年11月2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关于提前终止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

  四、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提前终止的议案》,关联董事、监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就本事项回避表决。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股份,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增持计划终止的原因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提前终止增持计划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决定提前终止实施增持计划的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提前终止增持计划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证劵代码:002700 证劵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0-080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3)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实施细则》第十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按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 6,0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按回购金额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总额为10,0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在股票复牌后对本次回购方案是否顺延实施及时披露。

  (七)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3,000万元上限5,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5元/股((含)分别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不低于6,000,000股,不超过10,000,000股。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

  (公司股份性质统计为2020年11月3日数据,结构变化情况以最终回购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5,000万元占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72%、4.50%、6.01%。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公司2020 年5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自2020年5月13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有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73.706万股,详见《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监高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

  2、在董事会做出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 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3、公司2020年4月13日收到新疆证监局《调查通知书》(新证调查字202000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之规定,公司在被立案调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未满六个月的,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

  (十)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张云峰先生,系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4日,提议人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其提议回购的原因和目的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的判断,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团队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提议提交日,提议人张云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张云峰先生在回购期间尚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公司将密切关注张云峰先生的增减持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公司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回购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2020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的信心,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维护上市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的自有资金,公司拥有足够的自有资金和支付能力,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回购方案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2700 证券简称:ST浩源 公告编号:2020-081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会议的召开,其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 截至2020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0年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管理层及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份提前终止》的议案;

  3.逐项审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2)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4)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5)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7)对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具体授权

  上述 1 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披露于2020 年7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述 2 、3 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相关内容刊登于2020 年11月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敬请全体股东查阅。以上股东大会审议的 1、2 项为普通决议案,3 项为特别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参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凭上述证明材料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在2020年 11 月 24 日(星期二)14:00前传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指定电子邮箱(zhaixc@hytrq.com)。来信请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843000(信封请注明“新疆浩源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 现场参会登记时间:2020年 11月 24日(星期二)10:00-14:00。

  3. 现场登记地点: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培蓓、翟新超 联系电话:0997-2530396

  传 真:0997-2530396 电子邮箱:zhaixc@hytrq.com

  出席会议的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00”,投票简称为“浩源投票”。

  2.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如议案3.00,且对一级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表达相同投票意见。例如,对提案3.00投票,视为对其下全部二级子议案3.XX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本人/公司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并了解本次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会议投票行使的原则、目的以及会议审议等事项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现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签字并盖公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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