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2020年10月31日 03:11 证券时报

原标题: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9

  2020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小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水合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水合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1、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亚厦控股

  有限公司100%股份;

  2、丁泽成先生为丁欣欣先生和张杏娟女士之子;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36.2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为现金净流出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全额出售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66.35%,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减少所致;

  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99.01%,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投资款所致;

  5、开发支出较年初减少30.75%,主要系报告期内开发支出转无形资产所致;

  6、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57.28%,主要系报告期内合同条款优化,预收款比例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62.9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付考核年薪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37.19%,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各项税费所致;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及利息所致;

  10、长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所致;

  11、长期应付款较年初减少49.77%,主要系报告期内专项应付款减少所致;

  12、递延收益较年初减少50.00%,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摊销所致;

  1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1.96%,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42.66%,主要系报告期内持有并出售的理财产品减少及万安二次业绩补偿结算所致;

  15、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较上年同期减少96.05%,主要系报告期内持有的理财产品减少所致;

  16、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计提增加232.30%,主要系报告期内长账龄款项增加,坏账计提增加所致;

  17、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76.18%,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1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9.09%,主要系报告期内赔偿款增加所致;

  1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6.19%,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回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92.30%,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收支净额减少所致;

  2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7.65%,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净流入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重要事项列表如下: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小明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 2020-06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电话通知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下午13时在公司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浬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上市公司从事装修装饰业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现将本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单位:亿元人民币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新签订单不存在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的重大项目。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部分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2020年10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办理了股票质押部分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质押部分购回的基本情况

  2020年09月23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5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7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85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后,该笔质押经过部分购回操作后,质押数量为4,389,999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质押数量合计为4,550,000股。

  2017年12月19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599,999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后,该笔质押经过部分购回操作后,质押数量为4,139,996股,因该笔质押引发的补充质押数合计为4,745,000股。

  张杏娟女士于2020年10月29日将上述股份分别办理了部分购回操作。

  ■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股份风险可控,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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