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27日 03:51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无。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品牌服饰运营、供应链管理、品牌管理等业务,着力构建一个服务时尚生活产业上下游企业的综合服务体系,将公司打造成为中国具备领先优势的时尚生活产业综合服务提供商。

  在品牌服饰运营方面,主要从事“潮流前线”品牌服饰的设计与销售业务,“潮流前线”品牌服饰的消费者定位为16-35周岁的年轻人,价格定位为平价的快时尚,市场定位为国内三、四线市场。公司通过直营与特许加盟相结合的模式在全国建立销售渠道,在国内三、四线市场建立了领先的竞争优势。

  在供应链管理方面,以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管理公司”)作为运作平台,在全国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地区分别与各合作伙伴投资设立供应链管理子公司,汇聚本区域的供应链资源和市场资源,利用公司多年来在集中采购、设计研发、生产管理以及仓储配送等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时尚产业品牌商、制造商等客户提供高效、低成本的供应链管理服务,在全国构建一个覆盖范围广、供应能力强的时尚产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在广东东莞、增城、佛山,湖北荆门,江苏吴江、南通,浙江绍兴,福建厦门等地共有12家供应链管理子公司从事相关业务。

  在品牌管理方面,以全资子公司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牌管理公司”)作为运作平台,在全国服饰消费市场发达地区投资设立多家品牌管理子公司,汇聚本区域具有丰富市场资源和营销能力的合作伙伴,利用公司多年来在店铺管理、商品陈列、品牌推广、人员培训以及O2O营销等品牌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时尚生活产业的品牌企业开展品牌代理经销业务,在全国构建一个高效、完善的时尚产业品牌管理服务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在江西南昌、广东东莞、湖北武汉共有4家品牌管理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为公司发行的“14搜特01”“15搜特债”出具了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评级结果为:第一期、第二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详见2019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搜于特:2014年公司债券、2015年公司债券2019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18搜于特MTN001”)于2018年3月26日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8日为公司发行的“18搜于特MTN001”出具了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在上市公司主体评级方面,与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跟踪信用评级报告不存在评级差异情况。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宏观经济环境更趋严峻复杂,国际贸易环境和国内经济周期性矛盾等诸多内外不确定因素增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积极应对风险和挑战,稳步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如下:

  (1)推进公司内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引入新的战略股东及董事会新成员,进一步完善公司股东结构和董事会结构,拓展了公司战略决策视野,完善了公司战略决策与经营管理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注入新活力。

  (2)积极探索新零售营销和快时尚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探索新零售营销,发展会员制,利用社群营销、店铺直播等模式与年轻消费者充分互动,增强流量,聚集粉丝,提升销量。快时尚模式方面,设立了80多家蓝标“潮流前线”专卖店,在红标“潮流前线”专卖店中也引入快反产品,初步形成支撑快时尚模式的管理体系,快时尚模式取得初步成效。

  (3)完善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模式。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集中采购、控制风险,完善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模式,推动供应链管理业务平稳发展。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88,249.33万元,净利润8,345.50万元,成为公司主要的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

  (4)完成发行可转债再融资计划。报告期内,公司扎实推进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再融资计划,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并启动发行,最终顺利完成发行可转债再融资计划,募集资金8亿元人民币。

  (5)推动公司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取得时尚产业供应链总部项目建设用地并进行了规划设计;仓储物流基地建设项目作了规划调整;新总部三期项目的集体建设用地形成了供地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294,807.7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55.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81%。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2,399.1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0.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55.9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81%。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宏观经济环境更趋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为此公司继续放缓供应链管理业务发展速度;同时,原子公司绍兴市兴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兴联”)于2018年10月由控股子公司变更为联营企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绍兴兴联上年同期实现营业收入259,039.78万元)。以上因素使得供应链管理业务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大。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业务共实现营业收入1,088,249.33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84.05%,较上年同期下降29.37%。

  (2)报告期内,棉花、棉纱等大宗纺织品原材料价格的下降,导致供应链管理业务毛利率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材料销售毛利率从4.55%下降到4.00%,供应链管理业务的净利润也因此下滑。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业务实现净利润8,345.5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0.38%。

  (3)报告期内,由于市场需求疲软,公司其他时尚电子产品业务较上年同期也下降较大,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9,909.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09%。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会计政策变化如下:

  ■

  其他说明:

  ①财政部2017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财会[2017]9号),2017年5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并按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不对比较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应会计报表项目变动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9、(3)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或新租赁准则调整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②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9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8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单位:元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①合并范围增加

  ■

  注:以上出资比例系公司实际出资金额占总出资金额的比例。实际持股比例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1)之说明。

  ②合并范围减少

  ■

  注:以上合并范围减少具体情况详见第十二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之1、处置子公司之说明。

  ③合并范围变更对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

  单位:元

  ■

  (续上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45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此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亚会A审字(2020)089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07,559,590.05元。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人民币12,502,854.6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331,623,808.0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26,680,543.40元。本年度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48,772,809.55元。

  公司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于2018年7月2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预案》,并于2018年7月31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5元/股(含5元/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

  其中,2018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1,133,3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3,034,651.88元(不含交易费用);2019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93,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199,400.5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已于2019年7月17日实施完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七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回购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3,199,400.57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2019年度现金分红人民币23,199,400.57元,符合上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历年来重视发放现金股利回报广大投资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并综合考虑当前的行业市场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扩展公司经营,公司暂不对2019年度利润进行分配,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投资及未来利润分配的需要,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健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有利于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方案是结合公司2019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持续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特此说明。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46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亚太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19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亚太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0785632412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子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2日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B2座301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历史沿革:亚太事务所1993年获取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1998年,经国家财政部财协字(1998)22号文批准,在跨地区组建了亚太事务所;2011年,亚太事务所加入了国际组织——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联盟(CPAAI);2013年,根据财政部财会[2010]12号《关于印发〈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亚太事务所总部设在北京,现设有风险评估部、业务监管部、专业标准部、综合部、发展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和10多个审计业务部,在郑州、深圳、上海、南京、广州、合肥、成都、重庆、西安、杭州、武汉、石家庄、大连、济南、长沙、东莞、宁波、新疆、雄安等地拥有22家分所。亚太事务所在人力资源政策、财务管理、项目承接与执行、执业标准与质量控制、信息系统方面对各分支机构进行统一管理,能够为客户提供统一、标准、便捷的专业服务。目前已完成几十家上市和拟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业务。

  亚太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万元以上,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人员信息

  亚太事务所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员工人数2,099人,其中合伙人89名;注册会计师541人(2018年12月31日521人),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362人。

  (1)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温安林

  从业经历:199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审等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伟

  从业经历:200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审等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平权

  从业经历: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审计、上市公司年审等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经验。

  3、业务信息

  亚太事务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6.0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5亿元,证券业务0.84亿元。2018年为3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业、邮政业和房地产业,亚太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亚太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亚太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交易所自律监管及民事诉讼。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累计11份,其中,2017年2份,2018年2份,2019年7份,均已完成整改工作。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有独立性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核相关材料,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客观、真实地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3、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48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3号文核准,2020年3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8,962,264.15元(不含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791,037,735.85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印刷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235,849.0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8,801,886.8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健验〔2020〕3-15号《验证报告》。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和投资品种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资金(包括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募集资金投资品种

  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符合以下条件:

  A、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B、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并且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自有资金投资品种

  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购买额度

  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其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理财产品,并优先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4、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项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以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在对应额度范围内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及低风险产品,不购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及低风险产品,风险可控。与此同时,公司对现金管理的资金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公司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因此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及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49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0年4月24日,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金融机构等申请融资,由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及由子公司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对其到期偿付承担连带责任。预计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公司对子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公司总担保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主要情况如下:

  1、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

  2、子公司为公司担保:

  ■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签署相关合同,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适度调剂。具体担保敞口金额及期限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莞市搜于特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大岭丫村新鸿昌路1号2栋701室

  法定代表人:伍骏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170,65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棉纱、初级农产品、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架、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印染染料、化工助剂、染料中间体(以上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互联网零售;贸易经纪和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产品开发、设计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东莞市搜于特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东莞市道滘镇大岭丫村新鸿昌路1号2栋601室

  法定代表人:林朝强

  成立时间:2015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52,16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品牌代理;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销售、网上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消费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道具、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互联网零售;纺织品产品开发、设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江西聚构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枫林西大街917号世纪新宸大厦2号楼16层1605室

  法定代表人:罗润生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0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纺织布料、箱包、玩具、装饰品、工艺品、电子设备、纸制品、日用消费品、钟表眼镜、化妆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衣架、陈列道具、模特儿道具、灯具、音响设备的批发及零售;网上贸易代理;仓储(危险品除外)服务;供应链管理;纺织品产品研发、设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

  ■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各子公司2018年度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财务数据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商业路8号

  法定代表人:林朝强

  成立时间:2020年2月13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网上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医用口罩、防护服、熔喷布、纱布、不可吸收

  证券代码:002503                            证券简称:搜于特                            公告编号:2020-043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79版)

搜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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