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到期赎回全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使用不超过2.6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保荐机构亦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
一、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签署了协定存款协议,协议约定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按约定收到前述协定存款的本金及收益。
2、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协定存款协议,银行账号:101872037871845,协议约定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按约定收到前述协定存款的本金及收益。
3、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南关分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协定存款协议,银行账号:101872050553429,协议约定该产品到期日为2019年12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按约定收到前述协定存款的本金及收益。
上述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到期赎回全部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8)。
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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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101872037871845;2、兰州国芳百货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南关分公司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101872050553429;3、协定存款现金管理事项的购买金额均为协定存款协议计息起始日该账户存款余额。
三、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已全部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279,827,377.51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授权范围。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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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银行出具的相关现金管理产品赎回凭证或结算对账单。
特此公告。
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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