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申请的反馈意见 来源:证监会网站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5日,我会受理你公司(以下简称渤海国资)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经审核,现提出以下反馈意见:
申请文件显示,本次收购拟将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药集团)持有的津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联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渤海国资,同时将津联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金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隆腾有限公司33%股权无偿划转至医药集团境外全资子公司天津医药集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2019年11月22日,天津津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无偿划转,并出具《关于津联集团100%股权、隆腾公司33%股权无偿划转的批复》(津联控[2019]96号)。请你公司补充披露:本次无偿划转是否已取得天津市人民政府或相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如否,豁免申请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请财务顾问和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披露的,应当提前2个工作日向我会递交延期反馈回复申请,经我会同意后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未能及时反馈回复的原因及对审核事项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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