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立法启动:烟酒税率暂未改变

消费税立法启动:烟酒税率暂未改变
2019年12月06日 12:04 华夏时报

原标题:消费税立法启动:烟酒税率暂未改变

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张智 北京报道

12月3日,消费税立法启动,烟草消费税并未后移至零售环节,这让市场多少松了一口气。

一位境内20%以上税收依靠烟酒消费税的某地方领导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尽管消费税是中央税,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看似和地方没有关系,但事实上,消费税超过1亿以后,12%的附加部分全部属于县市,这使得地方对发展烟酒经济充满动力。2018年,该地消费税收入达4亿元,甚至超过第一大税种增值税。

然而,2019年9月,一份《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却提出,要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将香烟的消费税后移到零售环节,这使得以烟酒经济为主的地方充满压力。

“如果消费税后移,产地拿不到附加,我们预计总收入直接减少20%,不仅是消费税减少,增值税也将直接减少。”上述地方领导告诉《华夏时报》记者。

好在12月3日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中,基本维持现行政策没有调整。不过,本次征求意见稿中税率税目表有一个新的变化,即在规定税目税率的同时,增加征收环节的规定。根据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批发环节及零售环节分列税率,明确不同税目所在征收环节对应的税率,明晰同一税目多环节征收时不同的税率。

在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席晓娟看来,这次提出按照征收环节来明确税率,是在为消费税未来改革中征收环节后移做准备。同时,按照央地关系改革,消费税将稳步下划至地方,这也为地方改善消费环境提供了保障。

正式立法

在公开说明中,财政部表示,自1994年我国消费税开征以来,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基本平稳,因此,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

在此之前,关于烟酒消费税后移至消费端征收引发了担忧。2019年9月,《关于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的通知》提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逐步从中央税下划为地方税,推进立法。

其中提出,消费税改革要将生产或者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目前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推进消费税立法,再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将消费税收入逐步下划地方,拓展地方收入来源,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

“当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商业环节时,烟草专卖制度保证了在商业环节对烟草制品征收消费税相较于其它商品在税收征管方面更为可控。同时,烟草制品税收贡献最大,2018年烟草行业国内消费税占国内消费税总额的53%左右。”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财政税务学系教授郑榕对本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我国消费税是狭义消费税,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税基较窄,烟、成品油、小汽车和酒类消费四个税目贡献,合计占比约99%。

不过,按照征求意见稿,烟酒的消费税仍然延续了之前政策,均未后移到消费端征收。其中,白酒仍然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税率保持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不变;卷烟类在生产(进口)和批发两个环节征税,生产(进口)环节,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的从价税率分别为56%和36%,从量定额税率为0.003/支;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为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次征求意见稿没有一步到位将烟酒的消费税后移,但仍留下了改革的口子。比如,征求意见稿考虑到未来要继续推动改革,增加了对国务院的试点授权,即“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点,调整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据了解,未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税率结构、调节功能的发挥仍将成为下一步改革的方向。

消费税改革

对以烟酒消费税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方来说,立法延续了现行框架,使得短期内财政收入锐减的压力骤降。不过,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看来,在未来,持续推进消费税改革,将消费税将稳步下划至地方,可以补充地方税源,健全地方税系,对地方政府来说是一种利好。

据了解,消费税长期是我国第四大税种,2019年个人所得税大幅减税后,消费税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税种。从2018年财政收入看,消费税收入相当于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收入的10.9%,相当于中央财政的12.4%,如果将消费税全部划归地方,则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占全国的40.8%和59.2%。消费税逐步下划地方,将有效助力地方财源建设。

这在大规模减税降费之下,显得尤为重要。

数据显示,2018年减税降费达1.3万亿元以上,2019年目标达到2万亿元,财政部部长刘昆预计全年减税规模达到2.3万亿元。与此同时,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同比增长3.3%,不到名义GDP7.6%的一半;公共财政支出同比增长9.4%,全国财政收支矛盾加剧。

为保障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推进,调整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构建地方税体系成为财政改革的当务之急。

“消费税下划地方将有效改善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但短期效果有限,且考虑到各地消费能力和偏好不同,可能加剧各地财政不均衡性,要加大中央对财政受益程度较低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消费税下划地方要以成熟的论证为基础,征收环节的调整是必要的。”恒大首席宏观研究员罗志恒对本报记者表示。

按照9月的通知,改革带来的存量部分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从消费税改革的初步方案看,增量部分来自于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品目,收入额较低,地方财政收入近期不会有明显增长,逐步调整征收环节和计税方式以后才能形成长期稳定收入。

不过,罗志恒也表示,消费税划为地方税种可能将激励地方政府更加关注地区的消费能力,但应该避免地方政府有害鼓励烟酒产品的消费、降低对油品资源的限制等,与消费税征收目的背离。

责任编辑:徐芸茜 主编:陈岩鹏

消费税 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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