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11月19日 00:5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员工、公司、股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有效调动管理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制定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筹划情况如下:

  一、 激励计划的基本形式

  经初步研究,本次激励计划拟采用股票期权的激励形式。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 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权益总计不超过3,55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355,000万股的1%。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 激励计划的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公司管理及核心骨干人员。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 预计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的时间

  公司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在未来不超过90个工作日内,披露本次拟进行的激励计划草案。

  五、 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激励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需就拟激励对象人数、拟激励对象参与意愿、激励规模、资金筹集等事项与相关各方充分讨论沟通。鉴于相关沟通事项尚未完成,具体的方案和细节仍需进一步研究讨论,且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激励计划能否完全付诸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尽快就激励计划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研究,推进相关工作进度,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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