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三湘都市报数字报刊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湘01破13-2号
2018年9月25日,本院裁定受理长沙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长沙锦上星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上星公司)执行案件移送本院进行破产审查一案。查明:截止2018年10月30日,锦上星公司资产总额为114576
407.59元,其中:货币资金32113.51元、应收账款净值420
1023元、预付款项170486元、其他应收款14607469.71元、存货358076.99元、固定资产净值83592370.04元、无形资产净值10702060.9元、待处理财产损溢912807.44元;锦上星公司负债总额为231540933.92元,其中:应付账款32470134.39元、预收账款840787.31元、应付职工薪酬9376524.96元、应交税费234
2957.37元、应付利息4131210
9.26元、其他应付款108012058.1
元、长期借款37186362.53元。截止2018年10月30日,锦上星公司净资产总额为-11696452
6.33元。本院认为:锦上星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0月10日裁定宣告长沙锦上星玻璃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特此公告。
2019年10月12日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