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6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8日—2019年4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5:00至2019年4月19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32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文才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564,338,7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73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65,521,8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02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8,816,9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70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38,4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74,3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7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4,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21%。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3,98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71%;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5%;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024%。
2.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63,98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71%;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5%;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024%。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63,98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71%;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5%;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024%。
4.审议通过议案4《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974,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55%;反对7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7%;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74,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6000%;反对7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976%;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024%。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98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71%;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5%;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024%。
6.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9,336,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43%;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3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71%;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5%;弃权29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6024%。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贤丰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8,463,3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683%;反对1,222,2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26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478%;反对1,222,2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919%;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3%。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且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关联股东广东贤丰控股有限公司、贤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贤丰矿业资源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98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3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71%;反对3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27%;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3%。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270,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0,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92%;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5%;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3%。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质押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98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3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71%;反对3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27%;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3%。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98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3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71%;反对3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27%;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3%。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98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3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71%;反对3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27%;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3%。
1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3,984,1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2%;反对3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8%;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83,8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71%;反对34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1727%;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3%。
1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64,270,7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0,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092%;反对6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0305%;弃权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朱伟律师、孙伟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7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9】第 5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18年年报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于2019年4月19日前完成《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对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因回函内容较多且需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2019年4月19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最晚于2019年4月2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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