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第1季度报告

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第1季度报告
2019年04月22日 00:34 证券日报
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9年第1季度报告

  

  2019年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自2018年6月22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基金的封闭期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 2018年6月21日止,自2018年6月22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封闭期自2016年12月21日起至2018年6月21日止,自2018年6月22日起,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自2018年6月22日起,本基金的基金名称由“东海祥龙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于2018年6月22日正式转型为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12月21日。本基金转型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未满一年。图示日期为2018年6月22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3.3 其他指标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离职日期均指公司做出决定之日,若该基金经理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即任职,则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适用于所有投资品种,以及所有投资管理活动,涵盖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与执行、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各环节,从研究、投资、交易合规性监控,发现可疑交易立即报告,并由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公平交易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评估。

  公司所有研究成果对公司所管理的所有产品公平开放,基金经理严格遵守公平、公正、独立的原则下达投资指令,所有投资指令在中央交易室集中执行,投资交易过程公平公正,投资交易监控贯穿于整个投资过程。

  本报告期内,投资交易监控与价差分析未发现投资组合之间存在利益输送等不公平交易行为,公平交易制度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异常交易监控细则,同时加强对组合间同向交易和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和检查。公司利用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对组合间不同时间窗口下的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分析。公司禁止组合内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控制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采用量化投资策略的组合以及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组合与其他组合间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进行监控和分析。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交易次数为0次。

  本报告期内,各组合投资交易未发现异常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A股整体上扬,权益资产表现好于债券,其中流动性改善是推动此次权益资产上涨的主要原因。自2018 年起,央行持续的数量型政策和创新工具,已有效地引导了企业融资成本下行。2018 年以来,央行先后实施了1 次普惠金融定向降准、2 次定向降准和2 次全面降准,有效的引导企业贷款利率、进而融资成本下行。从政策来看,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提出,要着力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等,表明政府着力化解金融风险的决心,因此从流动性和政策面来看,本报告期内市场流动性充裕,政策较为温和,有利于权益资产表现。本报告期内,东海祥龙适度减持了定增相关个股,增持了各个板块的龙头公司,从结果看,整体表现良好。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719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9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92%。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的情况出现。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资产净值未有低于5000万的情况出现。本基金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本基金资产净值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进行监控和操作。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持有港股通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注: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出现单一投资者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者超过20%的情形。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2、《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东海祥龙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处。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在支付工本费后,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印件。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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