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678 公司简称:滨化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忠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孔祥金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春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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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为按公司现有总股本15.444亿股计算所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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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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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
2019年3月31日比2018年12月31日减少32.93%,主要原因是票据收量减少,承兑汇票到期以及支付货款、工程款所致。
2、应收账款
2019年3月31日比2018年12月31日增加61.64%,主要原因是应收的烧碱、环氧丙烷、蒸汽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
2019年3月31日比2018年12月31日增加214.23%,主要原因是预付的丙烯等原材料增加所致。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019年3月31日比2018年12月31日增加44,853.76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影响所致。
5、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19年3月31日比2018年12月31日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实施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影响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
2019年3月31日比2018年12月31日增加312.9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海源盐化发生盐池改良支出,分受益年限摊销所致。
7、应交税费
2019年3月31日比2018年12月31日增加40.34%,主要原因是本期实现的所得税、增值税增加所致。
8、长期应付款
2019年3月31日比2018年12月31日减少80.55%,主要原因是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1.27亿元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专项储备
2019年3月31日比2018年12月31日增加57.80%,主要原因是公司计提尚未使用完毕的专项储备增加所致。
10、财务费用
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134.52%,主要原因是黄河三角洲(滨州)热力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纳入合并范围导致本期财务费用增加2,099.92万元所致。
11、资产减值损失
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210.53%,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12、其他收益
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252.75%,主要原因是本期股份公司收取稳岗补贴126.22万元所致。
13、投资收益
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减少71.38%,主要原因是权益法核算的公司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以及理财收益较上期减少所致。
1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减少47.45%,主要原因是受市场因素影响,公司主导产品烧碱、环氧丙烷毛利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所致。
15、所得税费用
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减少49.4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利润下降相应计提所得税费用减少。
16、少数股东损益
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增加76.92%,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北京水木滨华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占比30%,该公司本期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9年1-3月比上年同期减少1.36亿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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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会计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境内上市公司应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新金融工具准则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金融资产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持有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企业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2、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对公司的主要影响
(1)公司将持有的具有战略投资意图、非交易性的非上市公司股份由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公司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相关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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