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发布执法人员“十不准”

市城管发布执法人员“十不准”
2019年03月21日 04: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市城管发布执法人员“十不准”

大洋网-广州日报 崔宁宁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叶仕安)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出台了《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并设立了公众举报邮箱、电话。市民若发现城管执法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有发生“十不准”禁止的行为,可通过举报专线25924441(9:00-12:00;14:00-18:00),举报邮箱cgzhzf_zfjc@cgj.sz.gov.cn等向城管部门进行举报。

  记者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十不准”适用于全市市、区、街各级城管执法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

  记者了解到,此次“十不准”开通了社会监督渠道,市民若发现城管执法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有发生“十不准”禁止的行为,可通过随手拍记录下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城管部门承诺: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或者授权,不会以任何形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对可能涉及“十不准”行为的线索及舆情,城管部门将迅速介入调查处理,一经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记者获悉,即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春季大练兵”将对全体执法队长、队员、协管员和市容巡查员轮训一遍,全脱产、封闭式、军事化的训练以提振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精气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纪律意识和执行力。

  《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着制服时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二、不准着制服时挽肩搭背、嬉笑打闹;

  三、不准工作时间抽烟、喝酒、吃零食;

  四、不准工作时间擅自脱岗;

  五、不准公车私用、违规驾车;

  六、不准粗暴执法、徇私枉法、通风报信;

  七、不准截留、挪用、私吞罚没财物;

  八、不准刁难和打击报复举报人;

  九、不准吃、拿、卡、要;

  十、不准参与黄、赌、毒及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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