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发布执法人员“十不准”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崔宁宁 通讯员叶仕安)近日,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制定出台了《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并设立了公众举报邮箱、电话。市民若发现城管执法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有发生“十不准”禁止的行为,可通过举报专线25924441(9:00-12:00;14:00-18:00),举报邮箱cgzhzf_zfjc@cgj.sz.gov.cn等向城管部门进行举报。
记者从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结合城管执法工作实际,制定了《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十不准”适用于全市市、区、街各级城管执法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
记者了解到,此次“十不准”开通了社会监督渠道,市民若发现城管执法人员及辅助管理人员有发生“十不准”禁止的行为,可通过随手拍记录下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等信息,通过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行为受法律保护。城管部门承诺:未经举报人书面同意或者授权,不会以任何形式公开或者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对可能涉及“十不准”行为的线索及舆情,城管部门将迅速介入调查处理,一经核实,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记者获悉,即日起至2019年5月20日,“春季大练兵”将对全体执法队长、队员、协管员和市容巡查员轮训一遍,全脱产、封闭式、军事化的训练以提振全市城管执法队伍精气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纪律意识和执行力。
《城管执法人员十不准》:
一、不准着制服时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二、不准着制服时挽肩搭背、嬉笑打闹;
三、不准工作时间抽烟、喝酒、吃零食;
四、不准工作时间擅自脱岗;
五、不准公车私用、违规驾车;
六、不准粗暴执法、徇私枉法、通风报信;
七、不准截留、挪用、私吞罚没财物;
八、不准刁难和打击报复举报人;
九、不准吃、拿、卡、要;
十、不准参与黄、赌、毒及迷信活动。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