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集团433亿非法集资案开审 曾被监管帮扶

超越集团433亿非法集资案开审 曾被监管帮扶
2018年04月07日 01:16 中国经营报

  非法集资“拆弹”

  郝成

  编者按/中国“民间金融”的另一面,就是数额不断攀高的民间集资。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吴英集资案之后,民间集资数额不断攀高,当河南安阳日前开审一宗涉及案值高达433亿元的集资案时,庭审过程中激烈辩论的集资案主体问题,终于将“拆弹”民间集资的关键技术环节,暴露于公众面前。

  非法集资案件中的涉罪主体,究竟应为个人,或为法人单位,往往导致最终判决结果的重大不同,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拆弹非法集资过程中,法律审判的结果,有示范效用,作用在于警戒后来者;同时,拆弹非法集资的过程中,如何确保金融以及社会局面的稳定,则是有“当下作用”。因此,无论如何,这一涉及案值巨大的集资案件,都具有被关注的典型与现实意义。

  一线调查

  433亿集资案开审 控辩双方激辩涉罪主体

  3月29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超越集团集资案,河南省人大原代表杨清河出现在被告人席上。该案涉案金额高达433亿元人民币。

  杨清河被控涉嫌三项罪:集资诈骗罪(19亿元未还)、贷款诈骗罪(2.2亿元未还)、诈骗罪(伙同他人,涉653万余元)。辩护人认为前两项指控缺乏个人犯罪证据,第三项系商业交易,且缺乏杨清河参与证据。

  谁是犯罪主体?是控辩双方在一整天审理中的焦点问题。

  做出过贡献,也留下了问题——庭上,公诉人一度如此评价杨清河。杨清河因无缘高考而险些自杀,后于1984年开始创业,经历颇为传奇。目前,其名下超越集团拥有煤矿、铁矿、地产等诸多资产。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公诉方一份鉴定报告称,超越集团两项资产评估为12亿元(不包括三个煤矿和其他资产),而截至案发,企业融资尚欠19亿多元。

  庭上,杨清河表示,矿产等资源,有较长开发期,他有把握还清19亿元,还能再支付利息近20亿元。

  《中国经营报》记者证实,2011年民间借贷危机爆发以来,安阳市政府即开始对一些优质资产集资企业进行“监管帮扶”,其中包括超越集团。在此过程中,杨清河曾多次提出以“破产重整”方式处置超越集团,但未获允许。

  传奇创业经历

  “杨清河是生于斯长于斯的安阳人,是在安阳做出过贡献的,这是必须承认的,1988年就开有读去读来图书社,那么,我作为土生土长的安阳人,我也见到过这个图书社,看到过超越集团成长的历程,是赢得人们支持的。但你盖了那么多高楼大厦,起了那么多房子,同时也给群众带来了非常大的经济损失……”

  3月29日晚上19时,在即将结束一整天的庭审前,公诉人注视着被告人杨清河,讲了这段话。

  据公诉书显示,杨清河,1967年8月出生,河南安阳人,硕士研究生毕业。河南超越企业集团实际控制人,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原代表、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委员。

  在安阳,杨清河与超越集团可谓人人皆知。杨清河出生在农村,父亲早逝,家中兄弟姊妹又多,因此家境十分贫寒。但高考前,杨清河患上严重眼疾,借了2000多元,奔走多地,看了半年,病情却没有好转。

  1984年春节,家人为他想出路,建议他去当算命先生,在当时当地,那是一个不错的“职业”。想到自己刻苦学习却无缘高考,杨清河当晚吞下20多片安眠药,试图自杀。

  自杀未能如愿,杨清河开始跟着亲戚闯社会,先前就医的经历,成了他的社会经验。贩煤炭、当掮客,跑了两个月,挣了1200多元。离奇的是,眼疾也竟然痊愈了。

  1985年,依靠积蓄,杨清河开了一个建材门市部,后来又开始卖黑白电视机。到1987年,只有20岁的他,积蓄却达到了40多万元。

  此后,杨清河与同学创办了安阳市读去读来读书社,9个门店,几十万册图书,几十名工作人员,掀起了读书热,但很快也消耗光了积蓄。神奇的是,杨清河通过举办全国拼音大赛,又挽救了这家读书社。

  1988年,杨清河又创办安阳市超越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1989年,杨清河被评选为安阳市“十佳青年”。

  1990年后,杨清河还前往北京中关村创办“超越人才电脑开发中心”,试图建立一个集人才招聘、测评、管理为一体的互联网平台。但这个超前的想法最终烧掉100万元后,未能成功。

  “他的目光很超前,所以后来成立企业也叫超越集团,但实际上他还是始终在做实业,包括地产、煤炭、铁矿、生态园等。”此前,一位超越集团高管曾向媒体如此评价杨清河。据媒体报道,在2000年之前,以读书社为根基,杨清河延伸出了一条文化创意产业,经营颇广,其中磁带项目即一度带来5000多万元纯利润。

  但起诉书称:1992年1月起,杨清河先后以读去读来读书社、安阳市超越置业中介等为平台,以借书押金、诚信理财、投资地产、投资煤矿、购房认筹等形式……面向安阳市及周边地区非法集资43348199955.19元……致使1916003524.31元集资款不能返还。

  曾被“监管帮扶”

  根据过往报道及庭上无争议信息,除了文化创意产业,超越集团主要涉足煤矿、铁矿、农业、地产等项目。

  据当地散发的《超越集团集资处置宣传单》,2011年,超越集团被列为监管帮扶企业,当时企业还能兑付,资金链条还没有完全断裂;2014年下半年以来,超越集团资金链断裂,停止兑付。

  这些落款为2015年6月17日的传单上,署名则是“文峰区超越集团工作组”。这份传单以问答的方式,向债权人解释着当时的情况。彼时,警方已经对超越集团关联下属公司彰德府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

  但传单也称:“立案同时,政府依然给予超越集团发展自救机会”。帮扶方法主要是:企业提出盘活方案;相关审批及优惠政策上实行绿色通道制度;帮办相关证件,且彰德府二期步行街已五证俱全,已具销售资质;协助购买商铺的商户进行房产证备案;对出售商铺回笼资金严格监管,专款专用,推进项目建设,及时给群众兑付。

  而据记者了解,在2011年政府以“监管帮扶”介入后,尤其2014年后,杨清河曾多次提出希望能够按照相关法规,对超越集团实施破产重整。为此,杨清河还曾编撰文集,也曾前往鄂尔多斯、温州等地考察,并同相关专家多次研讨。

  在法庭上,杨清河也表示,如果对超越集团采取破产重整,他认为依照目前资产情况,他有信心能够还清19亿元欠款,并有望多还20亿元利息。

  但在上述宣传单最后一个问答,即超越集团能不能按《破产法》走破产程序?回答则是:“超越集团不符合现行《破产法》有关规定,不能走破产程序。”

  传单还称,超越集团资产构成主要包括两大块:一是商业地产,即彰德府·威尼斯印象商业地产。二是煤矿,分别是位于安阳西部的伦掌煤矿、王家岭煤矿和九龙山煤矿。目前短期容易盘活而且见效快的项目是彰德府二期步行街项目。

  而庭审中,公诉方提交的一份评估报告中指出,有两项地产被评估为12亿元,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而杨清河则认为,矿产等作为资源型资产,其投入产出周期较长,且房产等存在升值,若从企业经营角度看,评估未必能够体现真实价值。

  此外,起诉书还称,超越集团高管曾购买酒品销售,债权人可以用80%“集资款”和20%的现金购买。这部分指控,即指向杨清河涉嫌诈骗653万元。但公诉方在庭上出示的人证也同时表明,此事最早由员工发起,杨清河个人则在后期知晓。

  “公司确实提出过贸易解困的号召,也鼓励内部创业。过程中即使有哪些企业参与了,有分红也与我没有关系。快消品的成本和市场价本身就有较大的差距。”杨清河辩称。而辩护人则进一步指出,该项指控所说事实,系市场销售行为,在销售中不公开进价,并未虚构事实,既然没有虚构事实,则诈骗行为又是怎么发生的?

  记者注意到,上述卖酒行为,多发生在春节临近前,以及专案组进入后的2015年7月。

  激辩犯罪主体

  整个庭审中,辩护人始终坚持认为,控方所列涉嫌集资诈骗罪的证据,均指向企业贷款行为,因此认为此次指控应针对企业而非个人。而所涉贷款诈骗则更是具体企业向银行贷款,而非个人。

  “如果说杨清河作为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负责人,为企业所涉犯罪承担相应责任,也应当按双罚制处理,否则,这些证据与杨清河并无关系,我们很难对一个无关联的东西进行辩护。”辩护人一再强调。

  公诉人则在即将结束庭审时给予回应:即使公诉未以企业为主体起诉,但法庭依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单位作出认定。

  “法律层面,起诉书指控是个人犯罪,单位犯罪中是个人组织实施的,即便属于单位犯罪,起诉书没有指控单位犯罪,(法院)也应对个人进行审理。”公诉人称。

  “目前的证据只有单位没有个人。最高院的(2018)1号通知,企业主体和企业家个人主体是两个概念……用单位行为及证据推定老板个人犯罪是错误的。”辩护人则称。

  随后辩护方当庭引用1999年出台的司法解释指出,在区分个人还是单位犯罪时,三种情形可以认定为个人犯罪:一、个人为违法犯罪而设立企业;二、公司企业成立后主要实施犯罪活动的;三、盗用公司名义犯罪,对违法所得私分的。由此认为杨清河并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任何一种。

  公诉方则回应称,根据审计报告,经营性收入远远少于集资金额,认为符合集资诈骗的法律规定。

  杨清河则对此解释称,集团企业众多,有的企业实质是为其他兄弟企业提供服务的,所以不能单纯去看数字,而脱离企业经营的实际特点。此外,杨清河还透露,有关部委在核准伦掌煤矿时曾向他表示歉意,因为核准的太晚了,错过了一轮上涨行情。他以此举例证明矿产行业需要较长的投资期。

  此外,公诉方在列举相关证据时,称杨清河生活支出较大,且收购大量文物,有转移资产之嫌。而杨清河则辩称,自己创业30多年,个人积蓄是有的,但这要严格区分开公司和个人,不应混为一谈。

  “看到我花销,这是个人的事情,我也希望公诉机关能够看到我个人给企业的支持,这个资金账,可能还要认真算一下。”杨清河称。

  另外,本次开庭开始后,公诉人中一位员额制检察官,因在区检察院工作,被辩护方提出回避请求,法庭连续休庭两次。安阳市检察院先出示了一份任命其为检察官助理的通知,此后又分别当庭送来《驳回申请回避决定》及《申请回避复议决定》。

  但辩护人认为,控辩双方法庭地位平等,控方无权做出驳回辩护人回避申请决定。最终,该区检察院员额制检察官以助理身份参与庭审,但全程不得发言。

  辩护人及杨清河当庭提出希望变更强制措施,一是因为目前诉讼证据指向均为单位而非个人,其次杨清河身体状况不好。记者注意到,庭审中,法院安排了医生,并在庭审中为杨清河提供了医药。

  杨清河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15年11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8日批准逮捕。目前已经羁押两年多。

  “我没有进看守所之前,一直考虑怎么拯救这个企业,我觉得只有破产重整,才能保证挽回群众的损失,救活企业。我相信法庭会严格按照法律,分清个人与公司主体。”杨清河在最后陈述时称。

  另据庭上信息,杨清河已针对政府此前的资产处置行为,将安阳市政府诉至法院,并获得异地立案受理。而当地有群众反映称,政府要求早前购买超越集团房产的商户,解除合同退还房产——目前这些房产已经比购买时出现大幅升值,这导致群众对此举不满。

  杨清河辩护人为吴英案代理人蔺文财,及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九三学社中央监督委员洪道德。

责任编辑:关海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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