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票价改革旺季策略:市场化或致票价两极分化

民航票价改革旺季策略:市场化或致票价两极分化
2018年02月27日 05:36 21世纪经济报道

  民航票价改革“旺季策略”:市场化或致票价“两极分化”

  本报记者 彭苏平 上海报道

  在2018年春节假期接近尾声之际,海南离岛“天价机票”引起了广泛关注。

  有网络消息称,“三亚返京机票暴涨近10倍,返哈尔滨机票高达2万元”,还有分析提及,这是民航局发布票价改革后的第一个春节,似乎机票价格放开后,民航在“趁火打劫”。

  事实上,稍作留意便可发现,网上流传的万元机票截图,均不是普通的经济舱票价,而是头等舱及公务舱(下称两舱)的全价票。由于春节期间到海南旅行的游客数量较多,机票的需求量远超供应量,在经济舱机票售罄的情况下,所剩均是两舱机票。

  事实上,这次“天价机票”事件折射出的,是民航市场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在春运旺季,除了两舱机票以全价票售出之外,经济舱机票也多以全价呈现,而这恰恰符合航司普遍的定价策路。可想而知,在市场化逐渐推进的过程中,票价“两极分化”的情况将越来越常见。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此次春运期间的机票价格与去年公布的价格改革并无直接联系。2017年12月底,民航局新增了306条市场化航线,但改革方案的实施时间在2017-2018年冬春航季,即票价调整最快要到3月底航季换季时才会真正实施。

  机票价格趋向“两极分化”

  1997年之前,我国民航票价实行清一色的政府指导价,航司不能根据销售时间、预计客座率等指标给乘客安排不同的折扣价,即使有折扣,也是统一定价。

  票价松动始于1992年。当年,国务院召开关于研究民航运价管理体制改革问题的会议,允许航空公司的票价可以上下浮动10%,航司首次拥有自主权。理论上来说,这才开始有当今乘客熟知的“折扣票”。

  此后,相关部门再次推进市场化尝试。1997年7月,民航局推进统一定价,同年11月,民航局推出“一种票价,多种折扣”的票价改革政策,实行票价幅度管理,票价优惠幅度在40%-50%,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了航空公司选择价格下浮空间的自主权。

  对价格的再一次松动,出现在了头等舱和商务舱上。2010年4月13日,民航局宣布于当年6月1日起,两舱实行市场调节价。而此前规定,国内线头等舱价格不超过经济舱的150%。

  此后,2013年民航客运定价改革提出方向:推行市场调节价。当年10月,民航局首先放开31条航线,这些航线不仅包括广州、上海、北京与各自周边省份(如辽宁、湖南、安徽等)省会城市之间的航线,也包括不相邻省份之间的航线(如上海-武汉、北京-杭州等)。

  这份价改不仅为直至今日的民航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方向,而且也放开了实行政府指导价航线的下浮幅度限制,也就是说,所有航线价格可以尽可能地低,“1元机票”存在即合理。

  去年12月底,民航局再次放开306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天风证券交运研究员曾凡喆曾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这次放开航线的数量和品质均远超预期,包括北上广深互飞在内的诸多热门航线全面放开,这意味着这些航线的票价可能进一步上浮。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所规定的是经济舱全价票,该价格与乘客平时购买到的机票价格并非完全一致。

  如前述“价格歧视”,航司在基础票价上,往往还会结合历史数据和当期客源热点,按照“远期低、近期高”的规律逐步收高航班票价,其中的低价票便以折扣的形式存在。

  市场化不会导致航线价格普遍上涨,但带来价格上的显著差异性是普遍共识。曾凡喆曾表示,在航线大量放开的情况下,未来国内航线会出现“两极分化”,即一二线城市为主的核心航线运费将“明显改善”,三四线城市相关航线受益于票价放开的效果则有限,TOP10航线占航空公司比重会大幅提升。

  另一层面,同一航线、同一航班的价格也有望趋于灵活与多元。有分析称,由于此前全价票被管制,航司为了最大化收益,在某些航线的多个时段索性只有全价票,而一旦价格放开,它们便有更多的空间放出折扣票。

  “天价机票”是否会成常态?

  事实上,海南离岛“天价机票”情况出现的时间节点非常特殊,在预订高峰期,航司会放出经济舱全价票、头等舱和商务舱。以三亚-北京航班为例,春节返程高峰时,平均机票价格高达8800余元,处于2530元全价经济舱和1万余元两舱票价之间。

  通过购票软件查询可知,提前一段时间购买机票,的确可以享受到更加优惠的价格。以三亚-北京为例,2月26日查询到的3月19日(提前三周)票价在5.9折-8.4折,而3月12日(提前两周)的票价则在6.5折至全价之间。

  不少价格敏感型的乘客都想购买到“最便宜”的机票,但机票价格的影响因素太多,而航司也在不停地对价格进行微调。而对于机票的上限,民航局等管理机构也有相关规定,航空公司不能“任性”涨价。

  对于非经济舱而言,根据民航局和发改委此前发布的文件,民航国内航线两舱票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各运输航空公司自行确定;价格种类、水平及使用条件,需提前30日通过相关系统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也就是说,尽管两舱票价已经全部市场化了,但航空公司并不能任意翻倍涨价,其“一言一行”仍要受到民航局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和规范。

  对于经济舱而言,实行政府指导价的运价,由航司以基准价为基础,上浮不超过政府规定最高幅度、下浮幅度不限的范围内,确定实际执行的运价水平。这个最高幅度,是2004年价改规定的“25%”,但在实际中,乘客购买的最高票价一般是全价,鲜少有超出的。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航线,也并非没有限制。2016年民航局规定,航空公司可选择“上调市场调节价航线无折扣的公布票价”,但原则上每航季不得超过10条航线,且每条航线每航季票价上调幅度累计不得超过10%。

  最新文件中,尽管一家航司每个航季可上调票价的航线数量不再是10条,而是“不超过本企业上航季运营实行市场调节价航线总数的15%(不足10条最多可调整10条)”,大大放开了上调价格的航线数量,但是“10%”的“红线”依然存在。

  还有消息称,为了防止价格的剧烈波动,民航局“不允许”航空公司将全部的15%的航线价格提高10%,执行节奏可能没有大部分机构预测的那样快。其实,民航局对票价的预测一向较为“淡定”,其多次强调价格普遍“上涨”的情况很难出现。

  另外,民航局还规定,航司执行的新运价,应当于执行前至少提前7日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管理部门也能对机票价格进行监督。在这次的“天价机票”事件中,海南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也对多家航空公司进行了约谈,不过未发现串通涨价等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陈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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