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康:今年重拳整治商业贿赂 再掀反腐风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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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1日 02:29 东方早报 | |||||||||
早报北京专稿 艾勇 新年伊始,银监会系统内部再度刮起“反腐风暴”。在2月16日至17日的银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银监会主席刘明康透露,2006年将重点针对基建、装修、大宗物品采购和商业广告等薄弱环节,展开银行业金融机构商业贿赂专项治理。
这远不是银监会新一轮“反腐风暴”的全部内容。刘明康在会上透露,银监系统今年还有另外三大“重头戏”,且针针见血直指人事制度,均是银监会整肃内务工作的延续。 事实上,2003年6月,银监会成立之初就曾“约法三章”:要求银监会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不得超越职权,干预被监管单位授信、资产处置、项目投资等业务活动;不得违反规定插手被监管单位人事安排和建设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事项;不得接受被监管单位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旅游度假和现金、贵重礼品等。 时隔两年,“约法三章”的威力开始显现。2005年6月,银监会下发通知,对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不含纯个人消费性质的贷款)或为他人担保、介绍贷款、个人经商办企业以及在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入股,有可能影响银行监管工作公正性的少数工作人员展开清理。银监会还明确了八条现场检查人员的禁令,同时发布相关文件,对系统工作人员履职回避事项作了规范。是为震动银监系统的“三项清理”行动。 2006年1月5日,银监会再度发文,将“三项清理”的要求列为今后银监系统工作人员的禁止性规定。 “去年是银监会成立以来银监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最大的一年。”在银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刘明康对“三项清理”行动丝毫不吝溢美之辞。“‘三项清理’共计清理金额8406万元,涉及人员1228人,占应清理金额的97%,占应清理人数的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