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剑雄
从明朝永乐三年(1405年)起,由郑和率领的庞大船队进行了人类历史上空前规模的七次航海,历时28年,遍及亚洲和东非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充分显示了当时中国已达到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无论对中国还是对世界,郑和航海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偶然的事件,而是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我们今天纪念郑和航海,也正是为了从
中汲取人类共同的智慧,记取历史留下的教训。
对郑和航海的目的,以往有寻找建文帝下落、打击海外敌对势力、宣扬国威和从事对外贸易的说法。近年的研究已经证明,寻找建文帝下落纯粹出于猜测,打击海外敌对势力也毫无根据,只有宣扬国威有史料根据,从事对外贸易比较符合实际。
当时的明朝,无疑是东方最强大的帝国,也是东方文明的中心,而明朝建立以后,还没有正式与海外各国交往,明成祖派特使宣扬国威,即使稍费些钱财和人力,照理无可厚非。从事对外贸易,如果是互通有无,更是利国利民。但是,随着郑和远航的延续和航程的扩展,国内民怨鼎沸,大臣纷纷反对,制造宝船下西洋已经被当作一项弊政,以致记录郑和七次远航的档案也被故意销毁。后人当然可以指责这种愚蠢的行为——即使不应该再进行远航,已有的记录是何等珍贵——但如果站在明朝臣民的立场,对这种过激做法也不难理解。
宣扬国威要实事求是,也要讲究成本
像明朝这样一个大国要对外发挥积极作用,采取行动宣扬国威,是完全正常的。郑和的船队主要由船员和文职人员构成,军队的数量不多,主要用于礼仪和自卫。不得已动武时也相当节制,并且没有在外国留驻军队,或建立军事基地,更没有趁机建立殖民地,更是值得称道的和平外交。
但是凡事都有度,宣扬国威同样如此。一个国家政府的收入总是有限的,在保证经常性开支的前提下,能够用于特殊、临时、额外开支的钱不可能很多,偶尔增加可以动用积累,一旦成为经常性的开支就必定会影响其他正常项目,除非能找到新的财源。郑和远航每次都要建造庞大的船队,筹备维持这支船队正常航行所需的人员和物资,配备2万多人在海上长期生存的物资,携带无数显示明朝富足的商品和赠送各国的礼品。直到今天,海军还是最费钱的兵种,其维持费用也最昂贵。相比之下,我们可以明白,当初动用2万多人远航的花费是何等巨大!与此同时,明朝政府还要为建造北京的宫殿和城市、迁都北京、打击元朝的残余势力筹集经费。要是根据国家利益和民众的需求来排出轻重缓急,下西洋显然不会排在首位。即使首次下西洋能排上首位,也不可能一次次都如此。
明朝以前,中国历代具有一定影响的地域范围是今天的东北亚、东南亚和南亚。但是真正来往比较密切的,还是朝鲜半岛、日本列岛、中南(印度支那)半岛。唐宋以降,阿拉伯商人频繁往返,有的还在中国长期居留,但双方从未建立官方联系,中国人很少参与阿拉伯的贸易,或者进入阿拉伯地区。就是在明朝影响所及的范围内,人员和物资的来往也很有限,所以如果仅仅是为了宣扬国威,明朝并没有必要将航程扩大到传统的影响范围之外。以科学考察、贸易殖民为目的,自然越远越好,但到达一个以往完全不了解的地方,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也没有来往的可能,一旦有事则鞭长莫及,就起不到什么宣扬“国威”的作用。即使对方知道了你的“国威”,又能怎么样?
对外贸易必须平等互利
贸易要讲平等互利,今天已是常识,但郑和时代却没有这样的概念。首先,当时的中国,从皇帝到臣民都相信“天朝无所不有,无需仰赖外人”。而且实际上,要维持一个农业社会,养活当时大约7000万人口,中国自己出产的粮食和物资也绰绰有余。而朝鲜、越南、缅甸、老挝、琉球等属国和日本等邻国,的确不如中国富强,尽管其中有些国家已深受中华文明影响。至于更远的其他国家,在明朝人的眼中还是不懂天朝礼仪的“蛮夷”和茹毛饮血的“生番”。一方面自己并没有需要,另一方面对方又比自己贫穷落后,以为人家都有求于自己,所以就只有“朝贡”,而不会有真正的贸易。
所谓“朝贡”,必须有对方向中国称臣的前提,即承认政治上从属于中国,其君主的地位低于中国皇帝,只相当于中国的臣子,所以对方只有向中国“进贡”或“纳贡”的义务,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贡”什么,“贡”多少,用什么方式、从什么地方、来多少人、可以停留多久,都得由中国方面决定。选择“贡品”也不是根据双方国民的需求和实际产量,而是出于中国皇帝或主管官员(有时甚至是具体经办人员)的爱好,或者只是为了维持传统。但另一方面,中国是天朝大国,“富有四海”,对小国、臣下、“蛮夷”自然要“薄来厚往”,“赐”的物品一定要比对方“贡”的更多,更好,更值钱,更体面。“赐”物中虽然也有对方的确需要的商品物资,但另一部分却是贵而无当的礼品,中国方面花不少钱,对方带回去却没有什么用。除非对方有眼光保留到今天,才能成为珍贵文物。
郑和进行的就是这类“朝贡贸易”,带出去的是金银财宝、古玩文物、丝绸、茶叶、瓷器,带回来的、或由各国使者随后“进贡”的却是对普通百姓毫无用处、或者根本无权享用的福鹿(长颈鹿)、狮子、珍珠、宝石、沉香、苏木、胡椒等。有的长期储存在国库备用,有的还得花钱供养,如要在冬天相当寒冷的北京饲养原产于东非的福鹿,政府的开支和编制都要增加。“朝贡贸易”的规模越大,民众负担越重,政府的开支越紧。宣德年间,一度无法开支官员的俸禄,只能将国库积存的苏木折价代币。
这就不难理解,在抵制郑和远航的同时,明朝的民间势力却在为打破官方的海禁而一次次抗争,甚至不惜雇用日本武士,打着“倭寇”的旗号坚持武装走私。从明朝中叶开始,境外传入中国的新作物——玉米、红薯、土豆、花生迅速传播,成为当时南方山区养活亿万人口的物质基础。
如果我们能记取这两点历史教训,中国的海洋时代才有可能来到,才有益于中国,造福于人类。(作者为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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