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嫉妒:廉租房如若雾中花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22:12 《新财经》
文/ 本刊记者 种少华 教义对“七宗罪”之“嫉妒”的解释——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心怀怨怼 杜甫当年在茅屋为秋风所破时,大声疾呼:“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一千多年过去了,这个问题解决起来依然步履蹒跚。 廉租房遭遇地方政府普遍冷落和排斥的根源是,廉租房制度触及地方政府的利益。廉租房与房价成反比关系,廉租房供给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4%,这将影响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益和GDP增长速度。从经济利益角度讲,发展廉租房需要政府财政支出,而发展商品房会创造财政收入。因此,地方政府选择发展商品房。 然而,廉租房是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大事。1999年,国家建设部便出台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但时至今日,全国140多个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众多的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该如何落实,成为专家和民众关注的焦点。 吴敬琏曾说,“政府的责任就是保证中国国民没有人住在马路上。”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表示,“居者有其屋,但不能是居者买其屋。让中低收入者都能买上房,这个目标太高,难以实现。” 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底,累计已有54.7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按照规划,2007年,国内所有城市和城镇将全部建立廉租房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应保尽保”。 但从现实来看,廉租房政策的实施情况并不理想。面对国家对廉租房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很多地方政府对推进廉租房的态度存在雷声大雨点小的现象。 现在,仍有4个地级市、141个县级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166个地级以上城市未明确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比例;绝大多数城市没有将土地出让净收益实际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廉租房制度覆盖面低;部分城市还没有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档案,申请、审批、退出机制不完善。 缺少资金,难以分配,这只是一些地方政府惯用的托词。而开发商所津津乐道的“廉租房”,不过是为了混淆视听,掩盖自己搞价格合谋、赚取暴利的事实。 廉租房供给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平抑房地产价格飞涨,使贫困人群得以安身,减轻社会负担,减少城市房屋空置,保障社会的和谐安定。但从目前中国国情来看,政府的廉租房建设还任重而道远。 是紧盯利益还是关注民生,地方政府确实需要好好思量。 美国和法国的廉租房制度 在美国和法国,廉租房有相当长的历史,这些国家的政府已经总结出丰富的政策经验。 美国给予廉租房的政策核心是,凡能够证明处在低收入线以下的个人和家庭,可以仅用其全部收入的30%支付房租和水电费用,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足。美国政府每年都对高中低收入者的界限划分一次,根据分类供给制度的要求,采取可行措施,保证中低收入者能买到或租到相应住房。 被称为廉租房天堂的法国,约有1/4的人住在廉租房里。在建造过程中,廉租房可得到法国政府补贴,建成后由各地方政府下属的“廉租房管理办公室”管理。“廉租房管理办公室”一方面严格控制房源,大部分廉租房只租不卖;另一方面对社会公开廉租房出租情况,接受大众监督。 主题链接: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