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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寅泉:什么人在反对单位自建房的复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 13:32 中国产经新闻

  文/本报评论员 商寅泉

  继广州市批准了多家企业自建住房分给职工以后,北京铁路局自建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给本系统职工的消息也由媒体披露。从照片看,楼房外观不错,北京铁路局职工的脸上肯定有光。

  单位给职工自建住房,在当前全国城市房价飞涨、开发商牛得不得了的情形下,显得有些另类,也引起了一些貌似公允的评论家的反对。他们因为拿不出更有力的观点,只好对赞同单位自建房的人采取人身攻击的方式。其实这些评论家大可不必着急。笔者理解,这些写文章反对单位自建房的写者,着急的是房价连年增长而有关部门拿不出更好的解决办法,真正反对单位自建房的其实是另有其“人”。

  

房地产开发商反对单位自建房,这是明摆着的。自1998年开始住房体制改革,房地产开发商就有了大展身手的市场。在这一改革初期,大约是1998年至2003年左右,开发商还处在摸索阶段,他们还保留着一些良心,开发成本加上利润,把
房价
定得还算合理。2003年底到2004年初然后一直延续到今,开发商逐渐露出了狰狞的本色,从北京的那两个人开始,辐射到上海、杭州、广州等,以土地紧张为由头,大幅抬高房价,加上各类游资、炒房团推波助澜,房价就开始以月环比很高的速度上涨。开发商垄断了市场,他们愿意把这种状态长久地维持下去,能不反对单位自建房吗?

  房地产的行业组织,这次出面挑头对单位自建房唱反调,也属事出有因。目前在房地产市场这个范畴内,有政府部门的房地产管理局,有经济类行业组织的协会。开发商都是行业协会会员,协会替开发商说话,这是很自然的事情。需要明确的是,协会的职责是服务,是规范行业内的行为,是作开发商与政府之间的桥梁,是替政府监督开发商的操作。协会迫不急待地出面反对单位自建房,让人想到了“利益”两个字。请问,单位自建房是政府批准的,伤了你的哪根筋?

  所在单位无力自建住房的人,反对自建房这一形式的复出,这是令人同情的一群。这些人以较年轻的为主体。他们一无资历排不上队,二无资金买不起

商品房,于是就采取“既然我得不着,我也不让你得着”的方法,用自建房是变相福利分房、会产生腐败,会导致新的分配不公等理由阻止单位自建房。

  笔者赞成单位自建房的复出。这种形式和北京于凌罡的个人合作建房一样,都是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多样化发展的一种丰富,都是对开发商企图垄断市场的一种冲击。有些人拿出单位分房时有人为了要房而离婚的事情来反对单位自建房,这能成为理由吗?还有人以“国有资产流失了”为理由反对单位自建房,这就更加令人不解。国有企业职工,几十年奉行的低工资制,他们有权利获得国家分配的住房。国有资产就是这些国企职工创造出来的,由他们来享受当之无愧,这也符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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