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入界定要科学 主要应该体现群体内的差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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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11:28 华夏时报 | |||||||||
据报道,为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纳税监管,中国税务系统正在建立个人所得税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对作为重点纳税人的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作了界定。高收入行业包括:电信、银行、保险、证券、石油、石化、烟草、航空、铁路、房地产等;高收入个人包括私营企业主、建筑工程承包人、演艺界人士、律师、会计师、高校教师等。 这条新闻报道后,立即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并引起争议,许多“上榜行业”的人都
“群体内差异”是相对“群体间差异”存在的。“群体间差异”描述的是行业之间的收入比较,比如电信业与媒体业,航空业与建筑业等等———此次税务系统做出的高收入界定描述的就是“群体间差异”。其实,在中国的资源分配现实中,不仅群体间收入存在很大悬殊,群体内收入的差异也是非常大的。拿高校教师这个群体来说,确实,依附于时代变化带来的分利机会,近年来不少高校教师迅速跻身于新富阶层,他们通过担任企业顾问、四处讲学、办培训班等积累了财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高校教师”就属于“高收入个人”了。因为诸种制度安排的不健全,分配现实中这种收入上的“群体内差异”,在上下级、不同岗位、不同地区之间都严重存在着。 因此,缺乏“群体内差异”的高收入界定是跛足的———最大的危害是,对被贴上“高收入标签” 行业和群体的“低收入者”是一种伤害。此外,缺乏“群体内差异”的描述,使得高收入界定严重缺乏公信力。准确地界定是为了准确地征税,但当这种界定“不准确” 时,就使人对整个征税方案产生怀疑。所以,为了界定的科学和准确,为了贴近公众对“高收入”的感觉,有必要在“高收入界定”中加上“群体内差异”的描述,而不是笼统地说哪个行业、哪种职业、哪个群体属高收入。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