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新政是否在制造夹心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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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31日 16:09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姜丽丽 北京报道 最近在一家小企业上班的小陈有一点小郁闷。上个星期他翻开报纸,看到一则新闻说,“北京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政策正在改头换面中,新办法拟将销售对象划定在国家重点工程搬迁、奥运建设搬迁、城区危旧房改造和文化保护区搬迁范围内。”这下他可纳闷了:那样的话,我还符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了?
在政府公布“国八条”之后,经济适用房被列为重点投入项目。但是不久前北京天通苑经济适用房抢购事件却把其分配公平问题挤上前台。如果我们把拟议中的定向销售政策视为一种有限资源条件下保重点的务实措施,那么它所造成的那些符合收入要求但不在确保范围内的经济适用房消费夹心层可能又将是分配公平的一个新问题。 利好或尴尬 “关于经济适用房的问题市建委已经拟定了一份报告,呈交上级主管部门,并将听取市民的意见,最终形成的办法将在两周内出台。而在此期间,建委没有什么新的明确的关于经济适用房的信息告知给媒体。一切等具体办法出台以后再说。”北京市建委一位负责对外宣传的工作人员是这样对记者说的。 其实,对经济适用房实行更为细化的定向销售的端倪在6月底就已经显现出来了。6月25日,有报道称,“北京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可能会进行小幅度的调整,增加‘定向销售’比例的方案正在建委内部进行研究和讨论。在这个方案中,拆迁户将享有在特定经济适用房项目中的优先购买权。” 这对于被拆迁人群来说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他们可以因此而解决被拆迁后买房难的问题,并得到居住条件的改善。不过,由于给予拆迁户优先购买权,那些不属于拆迁户但是又迫切需要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将面临更大的相互竞争。除非政策直接对这部分人群说“不”,或者加大供应量,否则在之前经济适用房的售卖过程中出现的信用危机和公平问题仍将无法避免。 目前政策调整尚未明朗,但是这部分不属于拆迁户却迫切需要买经济适用房的“夹心层”人士的尴尬却是显而易见的:他们或面临更大的竞争,或失去购买资格。 “夹心层”的出路 清华大学一位公共决策专家表示:如果政策要优先拆迁户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权,那么它对“夹心层”人群也应该有相应的考虑,给他们一个出路。政策从原则上讲应该对每一个有所需要的人都公平公正。以前僧多粥少的时候,虽然存在寻租和舞弊的行为,起码“僧”还有得到“粥”的机会。如果指定了“僧”和“粥”,不在范围之内的人群得不到机会只能去买商品房,那就失去了经济适用房本来要达到的社会福利的安抚效果。 调整一项政策目前无外乎是修补在之前实施政策过程中出现的漏洞。如果补了这个洞又出现了新的洞,那就要思考是不是调整的失误了。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会长聂梅生女士关心的是:对于拆迁户有没有继续界定?拆迁户中也有不属于6万以下中低收入家庭的,对于这部分人有没有资格的审核?“这里面很多问题需要细化,应该还要出台一个与之配套的政策。” “在中国目前没有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制之前,出现一部分弄虚作假和寻租行为是无法避免的。导致经济适用房种种问题的根源在于供需之间的不平衡”,清华大学公共决策专家说,“可以改革经济适用房的资格审核过程,由政府来审定而不是由购买方自己列出收入证明。”这与建委讨论稿中的修改销售方式为“分片、分区销售,同时将对购房人的资质审核下放到区里”的想法不谋而合。 “因为目前政策正在讨论阶段,‘夹心层’应该发出自己的声音。可以通过比较合适的渠道,比如说政协提案、媒体呼吁等等来反映自身的意见。” 聂梅生女士倒并不认为这是政府在“图省事”,“一项福利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永远不可能满足全部的有需求的人群,起码政府已经着手去解决不得不解决的问题,给了那部分亟待安置的人以优先权。”她的建议是加大廉租屋的供应和准入门槛,问题的关键应该是人人有房住,而不是人人买得起房。 “如果政策将销售对象只定向给拆迁户,那么我希望会有相应的配套政策考虑我所在的这部分人群。或者,希望这种定向只是暂时性的。”小陈说。所幸的是,在两个星期之内,一切仍皆有可能。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