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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商集团与10家珠宝港企达成战略合作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12:28 中国黄金报
作者:姜华 3月20日,国内百货业龙头企业大连大商集团,与香港珠宝制造业厂商会的10家企业在大连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根据协议的约定,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开拓珠宝零售市场。此举标志着旗下拥有135家百货公司的大商集团,将通过发展自主珠宝品牌的方式,正式进军珠宝零售市场。 大商集团是国内大型零售业集团,在2007年中国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名列第104位。目前,该集团拥有大中型百货商场135家,网点遍布包括北京在内的46个城市,总建筑面积达300万平方米,员工总人数为16万。2007年,大商集团的销售额突破500亿元,利税13亿元,连续15年保持销售年均递增30%以上的高速度,已成为全国百货行业的龙头企业。 大商集团工业品自有品牌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刘运铭表示,通过建立自有品牌切入珠宝市场,是大商集团战略规划中的重要目标。根据该公司的统计显示,自2005年起,大商集团旗下主要百货商场的珠宝首饰销售额,年均增幅都在125%以上,2007年的增幅达到140%。“为了最大化地发挥大商集团的品牌和渠道优势,我们将通过发展自有珠宝品牌,更加深入地挖掘珠宝市场的潜力。”刘运铭表示,根据对消费群体的细分,大商集团将针对高端和中低端市场的需求,分别发展两个不同的自有珠宝品牌。但他强调,这并不意味着大商集团要直接开设珠宝加工厂,而是通过贴牌生产的模式来打通供应链。 香港珠宝制造业厂商会顾问章志云表示,此次与大商集团签署合作协议的10家香港珠宝企业,基本上代表了中国珠宝加工业的最高水平。如皇庭、大新、KTL、历俊等,都有着常年为欧美高端珠宝品牌贴牌生产的丰富经验。 根据该协议规定,上述10家香港珠宝企业将作为大商集团自有品牌的指定供货商,为大商集团珠宝品牌提供专业化产品开发和定制生产;而大商集团也将支持对方企业,借助自己的渠道开设店铺,开拓品牌发展空间。 据介绍,大商集团自2004年开始发展自有品牌,并成立了自有品牌公司。该集团的自有品牌商品涵盖服装、服饰、日用品、食品等几大类,并连续3年保持超过25%的销售增幅。2007年,该集团的自有品牌商品实现销售4109万元,同比增幅超过200%。 对于与大商集团的合作,章志云表示,香港的珠宝行业发展到今天,已在国际珠宝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香港制造的珠宝产品品质上乘、设计时尚,深受内地消费者的欢迎,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香港制造”本身就是一个品牌。 他同时指出,由于内地市场地域广阔,南北文化差异较大,因此,香港珠宝厂商要想单打独斗进入中国内地市场,绝非易事。大商集团是国内零售业的领军者,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广阔的销售渠道,二者强强联手,既提高了企业竞争力,又为香港珠宝厂商开拓内地市场提供了渠道,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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