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希望六成个税由高收入者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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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3:33 每日经济新闻 | |||||||||||
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人员23日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进行审议时,大部分人认为1600元的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基本适当,但应加大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黄代放希望个人所得税高收入阶层纳税能够达到总比重的60%。他说,个人所得税应该以缓解社会贫富矛盾为目的,而不能以税收为目的。
全国人大代表冯义说,个人所得税法的此次修订尝试对高收入人群税收征管加大力度。但对社会反应强烈的收入不透明问题,还没有明显的控制办法,包括企业老板的很多收入、医生的会诊收入等透明度不够。 陈难先委员说,对高收入者征税问题,在瑞典,月收入折合6万元到8万元人民币的,要把收入的50%以上缴税,中国离这个比例还差不少。但他指出,在瑞典纳税人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所纳税可以得到返还,我国政府也要想一些激励措施,鼓励高收入者缴税。 作者 孟娜 周而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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