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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任市长5任书记两官司 昔日百万富翁沦为低保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16:37 经济参考报

  10年前的百万富翁,10年后的城市低保户。10年中,主人公历经了锦州4任市长、5任书记、两场官司、近700万元的赔偿判决和数不清的上访。

  应邀办厂 获得肯定

  杨方平不是锦州人。根据杨方平的简历,1963年,杨方平出生于辽宁海城。1982年入
伍,1985年复员,进入海城供销系统工作。

  20世纪90年代初,杨方平下海经商,创办三江商业公司,主营纺织品贸易,两年下来略有小成,据杨方平自己说,1992年的时候公司已有资产110万,员工28人。在那个时候,杨方平俨然已是年轻的地方企业家。

  1993年,改变杨方平命运的时刻到了。当时锦州市有一批老企业经营困难,严重资不抵债,而破产又面临诸多社会问题,锦州色织布厂就是其中之一,据了解,色织布厂当时亏损逾千万元。

  当年5月28日,为了解决色织布厂的出路,锦州市政府的多部门,在锦州市印染厂俱乐部召开了一次名为“纺织行业深化改革动员大会”的会议,杨方平作为受邀客商来到了锦州。据杨方平介绍,在此次会议之前,他与色织布厂已有多次业务往来,所以比较看好该厂。所以,在这次会上,杨方平与对方签约,联合创办锦州佳美织布染线厂。会上,当时的锦州市副市长张百川提出的要求是“先启动生产,后理顺关系”。

  于是,1994年6月15日,以纺织局、国资局和色织布厂作为出让方,杨方平为承让方,签署了具有历史特点的公有私营合同,由于新创办的企业与1994年初已经开始运营,所以合同的期限为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共5年。

  记者从这份合同的副本上看到,合同规定,双方建成的新企业——锦州佳美织布染线厂,隶属锦州市纺织局,为独立法人实体,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其中还注明了出让企业资产为644万元,要求合同期间国有资产不得贬值,不得亏损,承让方每年交纳资产占用费80万元等条款。

  也就是说,在当时政策环境下,杨方平实质上是租用了色织布厂的部分资产用以经营,并保证资产保值及每年支付资产租金“资产占用费”。

  合同签署之后,杨方平便着手企业的经营,据杨方平表示,他从1993年5月到1996年初的近3年中,先后自筹资金向色织布厂投资累计791万元,用以改造设备,开发产品、流动资金等用途。由于开发出了新的产品,新企业的经营效益稳步攀升,到96年初,新企业安置老企业职工512人,交纳资产占用费260万元,实现产值3000万元。

  1993年至1995年期间,时任锦州市委书记的张鸣歧等市政府的几套班子先后到佳美织布厂视察调研。锦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原市商会会长朱忱当时曾与张鸣歧一同来过佳美织布厂,他记得,在现场办公会议上,上任不久的张鸣歧对佳美织布勇于改革进取,主动迎难创业给予了高度表扬。这也对杨方平工作的一种肯定。

  1995年,杨方平被锦州市政府授予锦州市优秀改革者。

  突起风云 改制失败

  1996年,国内经济体制的改革进程较几年前又进步不少,产权问题已开始不再是禁锢改革的牢笼。在这样的背景下,锦州市政府开始筹划对佳美织布厂进行股份制改造,而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老厂色织布厂的出路问题。

  1996年4月,时任锦州市市长的关永光召开办公会议,专题讨论色织布厂“先分立,后破产”方案,根据当时的会议记录,关永光最后敲定:“佳美现有的公私合营向前走一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新老企业关系要分开……”

  几经辗转,记者拿到了于1995年5月21日由色织布厂制定的《锦州色织布厂“先分立”事实方案》,《方案》中首先承认了色织布厂的困难局面:“12年连年亏损,长期拖欠职工工资,生存无望”,“早已失去再保留的价值”,“资产负债率为301%”。而后认为应实行“先分立”,即实施新企业分立,“解除原有的国有私营合同”,从色织布厂分出有效资产,作为股份,与杨方平投入的资金作为股份,进行产权重组,组建新的股份制企业——锦州佳美有限责任公司。并认为新企业具有“有名牌、有销路、机制好、能盈利”等优势。在最后,《方案》还希望政府能协助解决一些问题。

  1996年5月24日,市长关永光再次召开办公会议,批准了该《方案》,要求企业建立前应评估资产,并承诺“对杨方平和大连已投资部分要保障其合法权益。”会后,市政府印发了“锦政纪【1996】9号”文件。

  1996年8月底至9月中旬,锦州审计师事务所完成对分立资产的评估审计,并形成了“锦审师评字【1996】32号”资产评估报告。按照方案,股份制改革此时正式开始。

  然而,改革并没有按照原有的方案进行,所有的工作几乎都停滞下来。究其原因,杨方平认为,是当时纺织局班子调整造成的。他告诉记者,纺织局的新领导对改制方案不但没有支持,还刻意进行阻拦。而原色织布厂的领导班子也多次刁难新企业,不允许其产品出厂,而且还以断电等形式迫其停产。

  据了解,在分立方案确定之前的1996年4月,佳美织布厂已基本停产,在分立方案被搁置之后,杨方平曾组织过一段时间的生产,而后又再次停了下来。

  由于分立方案涉及政府、色织布厂与杨方平三方,所以记者向锦州市委宣传部了解该事,但遗憾的是,遭到拒绝。而色织布厂的当事人,由于工作职务的更换,记者也无法在未经市委批准的情况下采访。分立方案究竟为何会搁浅,成了整个事件中的一个谜。

  但可以确认的一点是,曾经被寄予厚望的股份制改造最终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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