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0月18日消息,重庆保监局近日公布关于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存在编制虚假承保档案、理赔档案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庆保监局决定对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罚款34万元,对当事人冉一波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当事人谢志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当事人徐芳警告并罚款6万元。
以下为处罚书原件:
渝保监罚〔2018〕29号(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冉一波,谢志,徐芳)
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渝保监罚〔2018〕29号
当事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
营业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桃花源街道桃花源大道中路48号
主要负责人:冉一波
当事人:冉一波
身份证号:51352419780901****
职务:时任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
住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中路****
当事人:谢志
身份证号:51352319740912****
职务:时任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副经理
住址: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柴市巷****
当事人:徐芳
身份证号:51352419730127****
职务:时任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桃花源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住址:重庆市酉阳县钟多镇桃花源中路****
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7月12日,我局对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2017年4月至2018年2月,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编制虚假的水稻种植保险、马铃薯种植保险、生猪养殖保险承保档案共21件,涉及保费共计1040456.4元;编制虚假的水稻种植保险、马铃薯种植保险、生猪养殖保险理赔档案共63件,套取赔款共计469487元。
时任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冉一波对上述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时任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副经理谢志对上述行为承担直接责任;时任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桃花源营销服务部负责人徐芳对上述行为承担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相关人员调查笔录、相关承保理赔档案、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提出了申辩意见,请求对公司从轻处罚。
我局经复核认为,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的申辩理由不充分,不予采信公司申辩意见。
综上,我局决定作出如下处罚:
上述编制虚假承保理赔档案的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我局决定对人保财险酉阳支公司罚款34万元;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我局决定对冉一波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谢志警告并罚款6万元,对徐芳警告并罚款6万元。
当事人应当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缴款码到财政部指定的12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一银行进行同行缴款。逾期,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重庆保监局
2018年10月17日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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