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大一新生,在军训中意外摔伤,花去两千多元治疗费。由于本人刚入校时已经投了人身意外保险,故在康复后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但保险公司以保险期限为由,声称学校没有及时交保险费,保险期限应该从9月1日算起,(本人8月25日发生意外)。但据学校称,当时在开学时已经与保险公司谈到军训时可能发生的问题,保险公司也答应了。但现在保险公司却拒绝赔偿应该的费用,所以我希望能够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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