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银行的改革正在持续推进。
9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公告称,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15个中西部和老少边穷且村镇银行规划尚未完全覆盖的省份开展首批“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
“多县一行”试点并非新鲜事,早在今年年初,原银监会就发布《关于开展投资管理型村镇银行和“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实施原则,对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总量小、人口少、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基础薄弱的相关区域,特别是国定贫困县相对集中的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可以实施“多县一行”,即在同一省份内相邻的县(市、旗)中,选择1个县(市、旗)设立1家村镇银行,并在其邻近的县(市、旗)设立支行,进一步提升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
从此前的“一县一行”到现在的“多县一行”,意味着试点地区的村镇银行可以设立支行。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加大对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金融资源投入,有针对性地解决欠发达地区单独组建村镇银行法人无法实现商业可持续经营的突出困难,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
为何选择这15个地区做试点?
此次选择的15个试点地区,均是中西部和老少边穷且村镇银行规划尚未完全覆盖的省份,特别是在贫困县相对集中的县域开展。
这些地区与《通知》所重申的重点引导在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设立村镇银行一脉相承。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通知》重申了老少边穷地区视同西部地区,河北、辽宁、海南三省视同中西部省份,新疆所有县市视同国定贫困县等现有政策。《通知》还增加了连片特困地区执行与国定贫困县相同的挂钩政策以及青海所有县市视同国定贫困县等特殊倾斜政策。
《通知》明确,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总量小、人口少、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基础薄弱的相关区域,特别是国定贫困县相对集中的地区和深度贫困地区,可以实施“多县一行”。
根据试点安排,此次15个省份“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可覆盖43个村镇银行空白县(市、旗),其中28个属于国定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
三项制度安排防范跨区经营风险
相比于前期采取的“一县一行”组建村镇银行方式,“多县一行”有何不同?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在具体模式上,“多县一行”是指在多个邻近县中选择一个县设立村镇银行总部,在邻近县设立支行。开展这一试点的主要目的是加大对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金融资源投入,有针对性地解决欠发达地区单独组建村镇银行法人无法实现商业可持续经营的突出困难,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和可得性。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政策中跨区域经营涉及风险等问题,为了有效防范相应的经营风险、加强管控,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此前表示,在设计“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的制度时有多点考虑:
一是在《通知》中将“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的覆盖范围从覆盖区域和数量两个方面进行严格界定。区域上将严格界定为中西部和老少边穷地区省内相邻的县。同时明确单家法人所覆盖的县市旗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二是从严设置“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的准入条件,与一般的村镇银行准入条件相比条件更高。比如如在注册资本上,要求“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同时要求法人机构开业一年以后,积累一定经营管理运行经验基础上,才可以在邻近县市设立支行。此外,《通知》要求“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要建立县域信贷投放承诺制度和对分支机构资金运用监测考核机制。
三是在工作步骤和安排上,明确了“先试点、后推开”的实施原则。对符合“多县一行”实施条件的省份,可先在省内符合条件的区域选择(或新设)1家村镇银行开展试点。待试点运行一段时间,银监会进行统筹评估后,再考虑扩大试点和推进常态化组建工作。
自2007年3月第一家村镇银行在四川省仪陇县成立以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村镇银行培育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数量稳步增加,区域布局不断优化,支农支小作用持续发挥。村镇银行作为县域支农支小专业化社区银行,是发展普惠金融、助力精准脱贫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新生力量,已成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截至2018年6月末,全国共组建村镇银行1605家,县市覆盖率67%,覆盖了415个国定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中西部地区共组建村镇银行1050家,占村镇银行总数的65.4%。已开业的村镇银行资产总额1.4万亿元,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1.8%,户均贷款34.9万元。
责任编辑: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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