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东方周刊》记者 黄瀚/上海报道
企业并购是跨国公司扩大企业规模在东道国市场取得市场优势地位最便捷的途径
“至少从去年开始,中国社会对外资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对外资并购这种方式都已经开始了反思,并不仅仅是从向文波博客开始的。”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告
诉记者。
梅新育认为,外资进来的方式,一种是新进企业的投资,一种是并购的投资,对这两种方式适用的政策应当有所区别。
“并购投资适用的政策受到的限制和制约应该多一些,理由很简单,并购很可能降低了市场上的竞争,消除了内资行业的生产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对并购投资的管理理所应当比新进投资稍多一些。”
“现在事实上有一个国退洋进的现象,”在接受《望东方周刊》记者采访时,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巍颇为感慨。他认为,在加强对外资审查的同时,应该给民营企业同等的机会参与并购。
在经历南孚等并购案后,外资并购中国战略性行业应该设定“底线”已经渐有共识,但“底线”如何划定,仍然见仁见智。
南孚的失守
南孚电池曾在国内遥遥领先。2003年,南孚占据全国电池市场的半壁江山,总销量超过7亿只,产值7.6亿,是中国第一,世界第五大碱性电池生产商。
2003年8月,南孚突然被其竞争对手美国吉列公司收购。
此前的1999年,南孚正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在南平市政府吸引外资政策的要求下,南孚股东以南孚69%股份作为出资与摩根士丹利、荷兰国家投资银行、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合资组成中国电池有限公司。其中,外方持股49%,中方持股51%。
当时南孚其实并不缺乏资金,相反,资金很充裕。南孚当时是被迫合资的。后来,外方股东逐步增持至72%。 随着摩根士丹利以1亿美元的价格将中国电池的全部股份出售给美国吉列公司,2003年8月11日,美国吉列公司宣布入主南孚。
吉列的金霸王电池进入中国市场十年,却始终无法打开局面,市场份额不到南孚的1/10。现在最大的竞争对手消失了,而且还得到了一家年利润8000万美元、拥有300多万个销售点的电池生产企业,更重要的是获得了大半个中国市场 。
本来南孚的优质碱性电池已打入国际市场,此时正是向海外发展的大好时机,可是为了避免和母公司争夺市场份额,南孚只好匆匆鸣金收兵。
南孚并不是最典型的案例。
在5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完成了一份《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显示:经过长期的外资单向开放,目前在一些行业内已经出现了外资企业限制竞争的现象。
“从调查情况看,在华跨国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有的还占据绝对垄断地位。”国家工商总局公平交易局反垄断处一位专家对外界表示,“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在中国时有发生,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跨国公司滥用市场优势地位限制竞争行为。”
从《中国统计年鉴》近几年的数据来看,跨国公司在华子公司的工业总产值占行业产值的比重具有不断上升的趋势。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行业,跨国公司子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已占据国内1/3以上的市场份额。
国家工商总局的调查显示,企业并购是跨国公司扩大企业规模在东道国市场取得市场优势地位最便捷的途径。
这份报告的摘要中提及:
除了通过并购同行业中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内企业,使市场竞争格局发生质变以外,跨国公司直接并购我国的实力企业的方式,避免与中国实力企业的竞争。比如,柯达公司1998年并购除乐凯公司之外的几乎所有国内洗印材料和照相器材厂家,迅速形成市场优势地位。
“跨国公司选择并购方式的根源,源于其资金和管理的优势。凭借这些优势,跨国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立足长远战略,既不放弃利润,也不放弃市场,甚至不要利润也要占有市场。”报告称。
叩关战略行业
“南孚案例最大的问题并不是卖给外国投资者,因为它毕竟不是战略性的行业,”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林义相说。
除了在竞争性行业并购重点企业外,外资也已经开始试图在资源等上游产业进行拓展,但在这些行业中,除了钢铁等,并没有明文规定外资进入的份额。
“最近,我们看到外资大手笔的操作特别多,这种趋势下去之后,我认为是非常严重的。” 林义相告诉记者。日前,山西省原计划拍卖的两个近亿吨级和一个千万吨级的煤矿刚刚被叫停。近亿吨级的大型煤矿拍卖在山西尚属首次,而据了解,叫停与外资介入有关。
“从山西煤炭规划长远考虑,外资不适合获得采煤权。”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表示,山西煤矿开采一般不考虑外资独资或者控股,而在此次拍卖过程中意外出现了外资介入竞拍的局面。
据了解,拍卖被叫停的三家煤矿是位于山西省岚县的任家庄井田,资源储量9843万吨;位于襄汾县的北李井田,资源储量9697万吨;位于垣曲县城的成家坡井田,资源储量1862万吨。
今年初,山西省对外宣布,省内煤矿采矿权将逐步取消行政划拨,走向市场,进行公开拍卖出让。推行矿业权公开出让制度,目的是实现矿业权有偿取得,遏制矿业权隐形交易。
3月24日,这三家储量大、质量好的煤矿采矿权首次公开拍卖。消息一经发布,引起广泛关注,外资更是表示出强烈的兴趣。日本、韩国的一些矿业公司相继表现出了购买的意愿。
此前,在山西惟一一家中外合资并由外资控股的大宁煤矿,合资双方围绕控股权已矛盾重重。这是导致山西省近日叫停三大煤矿拍卖的直接原因。
目前,由于没有明文的限制性的规定,已经有不少外资试图进入煤炭行业。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中国部总经理方方曾透露,近期至少就有5亿美元以上的资金希望进入中国的煤炭行业。
“我认为,必须对外资进入资源性产业进行限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对记者表示,“由于目前国内普遍没有实行采矿权利的市场化,国有矿山的采矿权利事实上是免费的。”
如果外资进入,一方面分享了这些国民红利,另一方面,在我国能源、矿藏日益紧张的今天,战略上也是很不利的。“我们国家的企业花了大量的钱,全球性寻找能源和资源,但对我们自己的矿藏,政策上对外资并没有太好的限制办法。”
目前,国家的产业政策不存在限制外资参与煤矿业的门槛。在我国2002年出台的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煤炭及伴生资源勘探、开发被列入鼓励类。外资进入煤炭领域(除焦煤行业外)可以取得控股地位,但各地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操作。
2005年,日本伊藤忠商社向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进行投资,此次投资是日本企业首次投资中国的大型煤炭生产企业,但并未取得控股权。
哪些企业应该得到重点保护
今年两会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夏斌和王巍提出对外资并购进行限制的提案,引起了强烈反响。
除了能源、矿藏这样的战略性行业外,此次徐工之争很大的一个焦点,在于所谓“装备制造业”的外资准入问题。
正是在三一对徐工叫板的案例中,徐工被指卖给凯雷会造成“贱卖、垄断、国家安全、偏爱外资”等诸多方面的争议。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有关部门打算在装备制造业的投资新规中,明确列出一份包括二三十家重点企业的“红色名单”,要求对这些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制力,徐工集团、厦工集团、沈阳变压器厂等位列其中。同时,计划列出一份20~40户的企业名单,以国务院文件形式点名保护,禁止这些企业被外资控股。不过,也有说法称,考虑到维护对外开放的形象等原因,在最终完成的规定中,并没有直接列出名单。
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哪些行业、哪些重点企业属于战略性企业,关系到国计民生,从而应该特别审查,公正、公平地确定这一名单。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并不赞同徐工应该得到所谓的“名单保护”。但他认为,现代制造业是现代经济体系的基础,从整个格局来说,主导装备制造业的应该是我们自有的企业。
“我承认徐工集团是中国的排头兵企业,但一下子提高到战略行业的高度上,还不至于。至少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里,并没有放在限制或者禁止行业里。”梅新育说,“这应该代表着至少当时制订政策时候,国家主管部门对这个行业在国家经济安全中的地位的总体判断。如果对所有的行业都搞到国家战略安全来看,好像有点荒唐。”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副秘书长隋永滨则认为:外资并购对中国装备制造业的“伤筋动骨”目前还只是局部情况,但任其发展的趋势却很可怕。因此,应该态度鲜明、理直气壮地设定限制,因为对外资并购国内制造业实行行政与法律干预是国际惯例。
据了解,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主要负责的外资并购限制实施细则制定正加快进行。细则将列出受限制的行业目录,再分行业拟定具有针对性的限制政策。
事实上,装备制造业已成为率先出台限制政策的行业。6月29日,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大型重点骨干装备制造企业控股权向外资转让时,应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装备制造业拔得头筹,与“凯雷收购徐工”一事给政府造成的压力有关。专家称,需要受限制的行业还有金融业、部分稀有金属的采掘业、能源业、石化业和汽车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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