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单反相机“超卖”无法供货 消费者索赔获支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无奈之下,刘先生将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该网络购物合同,并返还已经实际支付的货款27196元,并赔偿相应的差额损失。刘先生认为,他本人与艾曼达公司的网络购物合同已成立并生效,艾曼达公司作为卖家应当履行提供商品义务。艾曼达公司通过较低的价格做“品牌闪购”活动的优惠方式吸引消费者下订单购买,从而达到提高商品销售量、店铺关注度等吸粉目的,事后却以商品已经卖完、无库存的等理由拒不发货,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而实际上,艾曼达公司却另外单独出售案涉的商品,明显与艾曼达公司声称的商品已经卖完、无库存的情况不符。艾曼达公司谎称案涉商品已经卖完,拒不发货的行为已经构成恶意违约,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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