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更名之后这些银行“大学”也要“凉凉”?八部门明确:企业内设培训机构不得称“大学”!

2021-05-19 19:39:15 作者:新浪金融研究院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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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皮怡笙

  近日,湖畔大学更名引发市场一波关注。湖畔大学回应称,湖畔自创立之初,即是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单位,不属于学历教育序列,为了避免给大家造成误解,现更名为“浙江湖畔创业研学中心”,简称“湖畔创研中心”。

  新浪金融研究院注意到,近日教育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除经批准设立的大学、学院以及由其设立的内部机构或由其发起并依法登记的组织机构外,其他组织机构不得在牌匾、广告等对外宣传以及其他各类活动中使用“大学”“学院”字样。

  这意味着,包括工商银行的工银大学、建设银行的建行大学、中国银行的中银大学、农业银行的农银大学等隶属银行的内部培训部门或企业大学,即将面临被迫更名的境地,且未来有关银行不能再使用“大学”字样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

  银行“大学”从何而来?

  新浪金融研究院统计,目前工商银行有工银大学、建设银行有建行大学、中国银行有中银大学、农业银行有农银大学。

  这些所谓“大学”都是银行内设的培训中心,最初主要承担着新员工岗前培训、在岗员工业务培训、技能考核等人才支持类工作以及企业文化辅助宣传工作,近几年才有了形式更丰富的外延活动。

  例如,工行的工银大学成立于2015年,最初更多是系统性统筹内部学习培训体系,建设乐学赋能的学习型组织,实现人才兴行兴业。不过近年工银大学也陆续成立了服务高校学生或为中小学生提供金融知识学习资源的“澳门青年金融人才培训学院”、“新星学院”和“星火学堂”。

  事实上,作为持续需要人才支持和技能培训的银行业,各大行在各地均有不同形式的培训中心落地,这些培训中心为一些专业培训提供场地支持等,往往也会挂以“大学”之名。譬如2013年6月正式运行的农银大学,立足于服务全行战略、服务中心工作、助力员工成长。而农行的长春培训学院,就命名为农银大学长春培训学院。

  因此归根结底,几家银行“大学”仍是银行内设培训机构。

图片来源:网络图片来源:网络

  此次《意见》明确,大学、学院是具有特定功能和作用的法人组织,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标准、程序审批设立,其名称经批准方可使用。

  针对《意见》对现存的几家银行“大学”有何影响,一位行业资深人士对新浪金融研究院指出,四大行的培训学院都叫“大学”,以后不能这么叫了。

  建行大学“走得最远”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对企业设立的、无需审批登记的内设培训机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其规范名称使用行为,不得使用“大学”“学院”字样的名称及简称开展任何形式的宣传等活动。举办机构属于银行保险机构的,由银行保险监管部门负责规范。

  这意味着,近两年大行不断推陈出新的“大学”宣传将就此叫停。新浪金融研究院观察,建设银行在这条路上“走的最远”,而农业银行相对低调,中国银行则“赶了个晚集”。

  先从最低调的农行说起。农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农银大学校委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胡锋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农银大学2013年6月正式运行,目的是为了为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规划、整合培训资源、形成系统合力。事实上目前农银大学也确实相对低调,没有通过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宣传推广。

  中国银行的中银大学在四大行中成立最晚,于2020年5月8日正式成立,截止目前刚满一年。公开资料显示,中银大学还曾公开招聘教学总长、副校长/校长助理等,目前拥有北京研修院、上海研修院和境内外培训中心,现在就碰上政策叫停,看来实属“赶了个晚集”。

  前述工商银行的工银大学目前拥有公众号但没有独立APP,但为了方便员工使用,工银大学嵌入了工银融e联APP中的场景号,定期发布各专业条线的课程信息,员工可以通过下设的网络大学进行课程学习和培训。

  相比之下,建设银行的建行大学可谓“走得最远”。不仅有官方网站、公众号,还开发了独立的手机APP。且颇为莫名的是,建行将建行大学形容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所由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创建、向社会全面开放的新型企业大学”,事实上这所“大学”是2018年12月宣布成立,在大行中仅比中行略早。

  苹果应用商店信息显示,建行大学APP于2020年上线,并进行了三个大版本的更新,两周前刚刚更新到3.3.1版本。经测试,非建行员工也可通过手机号注册登录。登录后,映入眼帘的是建行大学的口号:“金智.惠民 要让到建行大学去读书变成一种社会时尚”。普通用户登录建行大学APP后,除了可以学习与消费者保护相关的课程外,还可以观看一些建行相关业务宣传片。

  《意见》指出,意见发布后,各地各相关部门应于6个月内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对逾期仍违规使用“大学”“学院”字样开展活动的,按照主管和属地原则,由教育、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责令改正或予以查处;涉及虚假违法广告或宣传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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