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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银监会微改城商行布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3日 23:00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崔帆

  作为中国银行业 “第三梯队”的城商行,正在掀起一场轰轰烈烈的跨区经营“运动”,对此银监会表示,将适度控制城商行的跨区经营规模,避免相互间的冲突

  就在南京市商业银行、宁波银行快步上市的同时,城商行的跨区经营也悄然提速。

  跨区经营与合并重组、上市一并成为2007年中国城商行的三大亮点,面对经营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100多家城商行,监管部门对于现阶段城商行跨区经营的态度是“鼓励符合条件的城商行跨区经营,但是要适度跨区域,城商行本身也是股份制的,但不是全国性的”。

  异地行走

  2007年上半年,“异地行走”的风潮席卷了城商行。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筹建申请7月6日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复,这使该行成为全国第一家同时在环渤海经济区域和

长三角经济区域拥有分支机构、在京津沪三个直辖市设有网点的城市商业银行。

  北京银行、徽商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江苏银行、大连银行等多家资质较好的城商行都先后迈过了跨区经营的门槛,加入到此轮“热潮”中来。

  “比较有实力的城商行发展路径非常清晰,在完成增资扩股后,它们都在努力争取上市,然后走出地域限制实现跨区经营,最终成为一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这是北京银行董事长阎冰竹对城商行发展的描述。

  加剧分化

  “城商行跨区经营最大的意义在于,加强了商业银行间的竞争,这对于中国不断深化的金融业改革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认为。

  但有业内专家对城商行固有缺陷表示担忧,上海交通大学国际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潘英丽在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表示,并非所有的城商行都适合进行跨区发展,银行本身的实力以及发展策略是决定跨区成败的重要因素。“城商行跨区经营大门洞开,如果只是一味增多网点,而没有同等充足的资产规模跟进,就等于‘空投篮’,此外经营区域的集中使得城商行对单一区域的经济发展较为敏感,规模小必然加大流动性管理压力,在跨区经营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经验风险”。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规定,银行资产规模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20倍,那就意味着,城商行扩大资产规模的首要前提是必须扩充资本金,而上市可以实现这一愿望,故而城商行对上市趋之若鹜。

  对此,中金公司的分析师范艳瑾认为,随着跨区经营步伐的加快,城商行内部分化亦将加剧,强者会借助资本市场之力脱颖而出,而弱者则不可避免面临被兼并、申请破产或者最终退市的风险。

  适度跨区

  对于城商行的跨区经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今年5月的“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发展论坛”上曾表态:今后将逐步取消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划分标准,相应采取大、中、小型股份制现代金融企业这一国际统一的监管标准,鼓励满足条件的城商行走向全国。

  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主任楼文龙对《财经时报》表示:“城商行的跨区经营基于三点考虑,在中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背景下,应当允许有能力的城商行‘抢点’或网点合理布局;城商行跨区经营应以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城乡经济、县域经济、区域经济为目的;跨区经营的同时要加强对城商行风险的管控。”

  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副主任周民源提醒,在实现跨区经营后,城商行与大银行“拼网络”、“抢客户”的现象会更加严重,从而忽视原有的优势,如果再加上经营不当,甚至会把它的当地业务也“拖下水”,“在跨区经营的‘革命’尚未成功完成前,各家城商行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努力的地方。”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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