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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腐败案收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1日 17:36 《财经》杂志

  郑筱萸被判死刑不服上诉,曹文庄案一审开庭在即,行贿者之一魏威另案处理

  从被“双规”、逮捕、一审到宣判,短短五个月时间,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案经历了一个完整的过程。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前十天,即5月19日,郑筱萸主政国家药监局时的得力下属、原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亦因涉嫌受贿、玩忽职守罪,被起诉至北京一中院。《财经》记者获悉,曹文庄案近日将开庭审理。

  在郑筱萸案发之前,国家药监局另一核心人物——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已于2006年11月获刑15年。

  随着三人分别获刑与受审,爆发于2005年夏天的众多药监系统官员涉案“落马”、席卷整个医药行业的反腐风暴,渐近收官。

  郑筱萸不服死刑判决

  郑筱萸是近三年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极刑的省部级高官第一人,也是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因腐败犯罪被判处极刑的第四名省部级官员。此前已经被执行死刑的,分别是原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原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

  郑筱萸案自5月16日一审开庭至5月29日宣判死刑,历时仅13天。一审法院认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郑筱萸利用担任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八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法院同时认定,2001年至2003年,郑筱萸先后担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期间,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草率启动专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这一事关国计民生的药品生产监管工作未做认真部署,并且擅自批准降低换发文号的审批标准。郑筱萸玩忽职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经后来抽查发现,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资料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其中六种药品竟然是假药。

  据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郑筱萸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郑筱萸案宣判后,立即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关于其判决是否“过重”,也一时成为各界争议的话题。

  在最近三年中,在郑筱萸之外,中国因腐败“落马”的省部级高官有二十余人,其中过半数案件亦已审结,而不少腐败官员受贿的数额并不低于郑筱萸。如原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此外,王昭耀还另有近650万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7年1月12日,济南中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参见2006年第25期《财经》杂志“王昭耀腐败图谱”)。

  同样是在北京一中院开庭审理的腐败案,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其利用担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为马德等人在职务晋升、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款物共计人民币702万余元。2005年12月16日,北京一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参见2005年第25期《财经》杂志“黑龙江两贪官殊途同归”)。

  《财经》记者获悉,郑筱萸在5月29日上午一审宣判后,当庭即表示对判决不服,日前,其家属已经委托律师提起上诉。

  曹文庄案开庭在即

  郑筱萸被判极刑,其得力助手曹文庄的命运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现年45岁的曹文庄,自上个世纪80年代进入国家医药管理局工作,即成为郑筱萸秘书。1998年国家药监局成立后,曹出任药监局人事司司长、办公室主任。2002年,曹文庄出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执掌关键性药品审批权。目前全国17.2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上任后办理的。

  《财经》记者获悉,曹文庄案已被起诉至北京一中院,近日将正式开庭审理。曹涉案罪名与郑筱萸一样,同为受贿和玩忽职守。

  据知情者透露,检方对曹文庄玩忽职守罪的指控内容,与郑筱萸的起诉书几近一致。不过,与2006年底反贪机关侦查后所作结论相比,曹文庄的起诉书在受贿的数额上发生了明显变化。

  反贪侦查机关曾认为,曹文庄其涉嫌收受的贿赂共计17笔,折合人民币接近400万元;起诉意见书还认定,曹文庄连同其妻王颖伟收入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但其夫妇二人名下财产除受贿金额,另有共计人民币340万元的资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巨大,且不能说明财产的合法来源。

  而目前,检方提交法院的起诉书,仅认定了曹文庄受贿四笔,共计人民币230万元。检方指控,曹文庄在担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企业药品办理注册审批事项过程中,于2003年至2005年间,接受请托,为两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150万元、美元8万元,共计折合人民币约23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涉嫌受贿罪。

  起诉书还指出,曹文庄在核发药品批准名号及药品审批的过程中,收受钱财,降低审批标准,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药品进口许可等方面,降低审核标准,造成药品管理混乱,降低了国家机关的公信力,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玩忽职守罪。

  《财经》获悉,曹文庄的辩护人是高子程、曾志俊两位律师,记者致电向其求证,二人均表示拒接受采访。

  “拿号王”魏威的牟利之道

  在郑筱萸的判决书和曹文庄的起诉书中,均指出二人收受药企的行贿。尤其在曹文庄的起诉书中,明确提到了一个重要的行贿人,名叫魏威。

  根据《财经》记者调查,魏威是药企界赫赫有名的“拿号王”——诺氏制药(吉林)有限公司的实际掌控人。其广为坊间所知的名字则是魏涛。

  魏威,别名魏涛,30多岁,河南人氏。见过魏威的人描述,他身形瘦小,其貌不扬。早年,魏威在河南漯河从事药品批发,获得原始积累。之后,魏威转战东北。工商资料显示,2000年,魏威收购了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家药厂,在此基础上,在吉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了吉林全威制药有限公司(下称吉林全威)。

  2003年,该公司更名为詹姆斯安迪制药有限公司,同年底迁往通化,不久又更名为威威润生制药有限公司。至2004年,威威润生制药公司分化为两个制药厂,即诺氏制药(吉林)有限公司(下称诺氏制药)、巴里莫尔制药(通化)有限公司。

  与此同时,魏威还成立了太平洋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菲尔斯杜克;2005年4月,再度更名为阿尔贝拉医药公司,主要业务为药品销售。

  值得提及的是,魏威这三家医药公司所在的地点梅河口,隶属通化市,距离省城长春300余公里。医药产业是通化的支柱产业,当地制药工业的总量占吉林省的30%,效益占吉林省的70%,其医药业连续19年在吉林省综合排序中名列第一。

  经过一番腾挪转换,此前名不见经传的魏威开始在医药界显山露水。通化市药监局一位官员告诉《财经》记者,魏威平时并不在梅河口,他在当地的三家企业都交给一些河南同乡管理,自己则在北京的集团总部遥控。

  据该药监官员介绍,魏威的“业务”其实很简单,主要是在2002年“地标换国标”时,通过行贿曹文庄等人,拿到全国各省市上报药品的质量标准及生产工艺;然后以这些资料为模板,选择200余种生产厂家较少、以注射剂为主的药品,通过行贿吉林省药监局的一些官员,补回1996年前这些产品的文号;再将地方文号上报至国家药典委——“地标”于是顺利地换成了“国标”。

  掌握了如此众多的“国标”,以此牟利应是易如反掌。短短两年间,魏威即拥有200多个药品批文,堪称药企“奇迹”。表面上看,这200多个药品批文分属于两个企业,但都归魏威所有。

  目前尚无法确知魏威攫取这200多个文号究竟买通了多少药监官员,但其“奇迹”背后,已然有多名药监官员涉案,除了郑筱萸、曹文庄,还有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原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以及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

  知情者透露,魏威还与吉林省药监局两名官员有瓜葛。2004年夏,吉林省药监局副局长于庆香、局注册处副处长陶立军相继案发。事先听到风声的魏威仓皇出境,从2005年开始,魏掌控的三家企业相继改头换面,成了外商独资企业。自此,“魏威”的名字不再出现在工商资料中。但隐身幕后的魏威,还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2006年4月,于庆香一审获刑15年,陶立军亦同期领刑。于、陶两人涉案均与药品审批、注册有关。据悉,在2002年“地标升国标”中,时任吉林药监局注册处长的于庆香经手的批文超过1000个。

  于庆香案判决后,以为风平浪静的魏威悄然回国。2006年10月,魏威被办理曹文庄案的专案组抓获。在曹文庄的起诉书中,魏威被标明“另案处理”。目前该案尚未有结果。

  据新华社报道,郑筱萸案发后,有关部门对重新注册的药品抽查,发现部分药品生产企业使用虚假申报材料,获得了药品生产文号的换发。后经《财经》记者查证,六种假药中,出自威威润生制药有限公司(后改名为诺氏制药)占了多数。

  2004年开始,吉林威威不断有假药被查出,如九阳雄根、速威七鞭回春乐胶囊、至宝三鞭胶囊、甲砜霉素胶囊等。在2004年,上海市药监局公布的不合格广告名单中,吉林威威亦榜上有名。去年8月,国家药监局又紧急发文,叫停了诺氏制药的人参多糖注射液、丹参酮ⅡA磺酸钠注射液、肿节风注射液、射干抗病毒注射液,以及巴里莫尔制药公司生产的天麻素注射液。

  《财经》记者从通化市工商局外商投资科获知,去年,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受中央纪委委托,曾调查过诺氏制药的工商资料;通化市公安局也以涉嫌诈骗,对诺氏制药进行过调查。

  6月3日下午,《财经》记者来到位于梅河口市北环工业区的诺氏制药。公司主办公楼入口处,“热烈欢迎国家GMP检查员莅临我公司检查指导”的鲜红横幅格外惹眼。一名驻厂经理表示,公司两家制药厂自去年3月停工,但近百名职工并未解聘。今年5月27日,国家药监局派专员对两药厂重新进行GMP认证,计划全面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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