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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筱萸案一审在京开庭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19:08 《财经》杂志网络版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罗昌平】5月16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称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腐败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院开庭审理。来自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的公诉人在庭审中指控,郑筱萸在担任国家药监局原局长期间,涉嫌受贿640余万元,并在该局药品注册等工作中涉嫌玩忽职守。

  该案被最高检副检察长王振川称为“全国商业贿赂第一案”,专案组由中央纪委、最高检察院共同组建。今年3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曾发出通报,对郑给予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宣布其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至此次开庭,前后历时仅两月有余。

  《财经》获知,最高检全面接手郑筱萸案后不久,即于3月22日派出一个四人专案组飞抵海南岛,以补充侦查郑案所涉罪状。其后,中央纪委、监察部、最高检和最高法曾专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郑筱萸案公开审理问题,并指定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公诉,北京市一中院负责审理。

  鉴于此案影响重大,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副检察长周晓燕亲自带队组成公诉方四人团队,该案审判长则由北京市一中院主管刑案的副院长吴在存担任。

  似乎也正因为案情影响重大,郑筱萸案此次一审开庭,竟无一家新闻媒体获准参与旁听,至今亦无任何机构通报庭审情况。所谓“公开审理”的郑筱萸案由此蒙上神秘面纱。

  在郑筱萸被羁押期间,不仅传出其自杀的消息,亦有人士透露郑筱萸身患糖尿病并多次发作。《财经》从权威部门获知,郑筱萸自杀一事毫无根据,不过其确曾申请保外就医,但已被有关方面驳回。

  郑筱萸两项罪名

  一位参与旁听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郑筱萸被指控的第一项罪名,即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40万余元,其中大部分是在药品注册中收受的贿赂。就金额而言,最大一笔过100万元,最小一笔仅2万元;行贿的方式,除了赠送现金,还有以药企入干股等。据该旁听者介绍,仅此一项,公诉方约耗时两小时宣读。

  据介绍,在行贿对象方面,既有来自海南的康力元集团和浙江的两家制药企业,还有郑筱萸的下属。前者是通过贿赂在核发药品批准名号、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等方面谋利;后者借此获得晋升机会。

  郑筱萸所涉另一项指控,即为在担任药监局长期间涉嫌玩忽职守罪。主要内容是,郑筱萸擅自批准启用全国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工作,并在此后的药品注册方面,将审批权下放给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导致其本人完全放弃监管职责。

  据《财经》记者了解,郑筱萸之妻刘耐雪、儿子郑海榕虽因同案被查,但并未现身法庭,起诉书表述为“另案处理”。 郑筱萸的妹妹及另一位亲属则出现在旁听席上。

  庭审中,已两鬓微白的郑筱萸,在法庭上表现得较为冷静,其认同检方指控的多数内容,但对一些小金额贿款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为郑筱萸提供辩护的律师为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庆。张曾经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庆通过电话告诉《财经》记者,由于与代理人家属签署了保密协议,且相关司法部门也就此明确提出了要求,他表示不能向媒体发布任何消息。  

  曹文庄案计划本月下旬开庭

  参与旁听者告诉《财经》记者,在郑筱萸案庭审过程中,此案另一个关键人物——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被多次提及。曹曾是郑的得力干将,且多年以来把持着关键性药品审批权。据称曹文庄不仅在检举郑筱萸方面有功,亦郑之多笔贿款与曹文庄有关。

  2006年1月12日晚,44岁的曹文庄被中央纪委“双规”。据此成立的“112专案组”,还先后查处了药品注册司助理巡视员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财经》获知,中央纪委专案组在紧盯郑筱萸7个月后,于同年12月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随后,郑筱萸、曹文庄两案被并案处理。

  曹文庄1962年生于山东,曾任郑筱萸秘书,2002年起出任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据悉,目前全国17.2万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有15万个是曹文庄履新后办理的。

  曹的辩护律师告诉《财经》记者,根据当初的安排,先审曹文庄后审郑筱萸,郑案此次突然开庭审出乎其意料。据其介绍,曹文庄案计划于本月下旬开庭。

  在郑筱萸案发之前,国家药监局另一核心人物——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已于2006年11月领刑15年。郝、曹两人被视为郑筱萸“左膀右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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