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欲对台商全开放 渴求与滨海新区同待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7:33 第一财经日报

  邵芳卿

  国家“十一五”规划明确了我国区域发展格局,其中的两大亮点就是天津滨海新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但福建近年来始终觉得海西区建设存在用地紧张等政策发展瓶颈。

  北依浙江,南接广东,身处两经济大省间的福建正着力呼吁中央给予海西区更优惠的政策。

  这是继中央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资相对集中地区的经济发展”后,福建继续希望中央“放权”。

  截至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今年全国“两会”上,福建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将福建全省辟为台商投资区,并赋予天津滨海新区同等优惠政策。

  渴望与滨海新区同待遇

  此次,何少川、陈营官等委员联合提出的《关于扩大台商投资区并赋予“先行先试”的优惠政策措施的建议》提案建议,将福建全省辟为台商投资区,并参照执行国家赋予天津滨海新区的优惠政策。

  同时,他们还建议: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允许除法律法规禁止之外的各类台商投资项目在福建落地,并在规划布点、注册资本、股比结构、规模要求等方面适度放宽条件。

  帮助解决建设用地问题。对福建承接台湾地区产业转移的项目、国防战备项目等建设用地,列入国家用地指标安排;对海峡西岸经济区交通运输体系中的支线铁路、地方公路等线性工程建设用地,按照交通战备工程列入国家用地指标安排。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给予海峡西岸建设专项补助,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两岸科技文化交流与协作。

  资料显示,截至2006年上半年,福建的福州、杏林、海沧和集美等4个台商投资区已成为大陆台商投资最密集区域之一,累计合同台资52.29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48.93亿美元,分别占该省的三分之一。

  谋求“三大国家重点”

  张家坤等代表,陈明义、陈营官、张学梅等委员向大会提出了《关于将海峡西岸经济区列为国家主体功能区划规划重点开发地区的建议》。

  他们建议:把海西区列为《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确定的全国重点开发地区之一,在财税、投资、产业、土地、环境等方面,实施必要的倾斜扶持政策,促其加快开发建设;把海峡西岸城市群列入《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确定为国家重点培育发展的城市群布局,把海峡西岸制造业基地列入《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确定的国家重点产业布局之一。

  《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今年2月,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已在《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的发展目标的第四部分中明确提出支持海峡西岸信息产业发展,而另一个获支持区域则是天津滨海新区。

  两岸自由贸易区和闽南新区

  谢华安、吴承业委员建议,中央和有关部委继续赋予海峡西岸对台特殊政策,推进福建省在两岸自由贸易区先行先试。

  他们建议,地域上可选择基础条件比较好的厦门、福州、泉州、莆田等地率先试行,利用福建沿海地区与金、马客货直航的便捷通道,进行探索试验,使福建成为两岸物流配送的中转站和集散地,坚持“从小到大”,推动两岸直接“三通”。

  福建官方统计表明,2006年闽台贸易额达56.07亿美元,增长14.9%,其中对台出口9.5亿美元,增长20.8%。

  而李春兴等代表则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设立海峡西岸闽南新区的建议》,提议在闽南金三角设立“海峡西岸闽南新区”,使之成为继上海浦东、天津滨海、郑州郑东和沈阳沈北四个新区之后的中国第五个新区,成为中国

和谐社会建设试点区和两岸合作试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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