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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首发电子式储蓄国债 利息收入免征个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16:0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20日电 (记者 王永康 顾钱江) 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20日表示,中国将于近期首次在全国发行针对个人投资者的储蓄国债(电子式)。这种国债的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发行利率高于相同期限银行储蓄存款税后收益。

  有关负责人表示,储蓄国债(电子式)是由财政部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储蓄类资金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与中国原有的凭证式国债一样都是储蓄
国债的一种,是由一国政府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一种不可流通国债。这两个品种将在中国长期并存。

  储蓄国债(电子式)具有针对个人投资者、不可流通、采用电子方式记录债权、收益安全稳定、鼓励持有到期、手续简化和付息方式较为多样等特点。

  负责人表示,中国从1994年开始发行凭证式国债,但由于凭证式国债采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难以建立全国统一的发行系统作为技术支撑,导致凭证式国债发售进度的透明度不高,且发行额度在不同银行、不同地区间的调剂比较困难。

  自2003年起,

财政部会同中国
人民银行
开始了储蓄国债创新的研究。本次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选择部分
商业银行
为试点,面向境内中国公民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就是丰富国债品种、改进国债管理模式、提高国债发行效率的一种有益创新,不仅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服务和方便人民群众,而且也符合国际通行做法。

  负责人表示,在未来一段时期内,财政部将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时代发展和投资者需求变化,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扩大试点范围,推出新的品种,力争将储蓄国债(电子式)发展成为老百姓最欢迎的投资品种之一。

  据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和北京银行等七家银行已获得储蓄国债(电子式)的代销试点资格。总共预计将有6万多营业网点参与此次发行,覆盖了全国绝大部分省份和地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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