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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年内将采用勾地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7日 00:00 中华工商时报

  记者 陆昀 北京报道

  不会突破“8·31”确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原则

  最近有报道,被称作“勾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新方式正在被国土资源部考虑。目前,涉及相关内容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征求意见稿正在国土资
源部内部进行研讨。

  按照“征求意见稿”对于“勾地”的定义: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宗地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勾地”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及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据解释,所谓“勾地”是指土地在正式挂牌出让前,由单位或个人对感兴趣的土地向政府表明意向并出价,在政府认可其出价后,再行挂牌、招标、拍卖的交易方式。

  据了解,所谓“勾地”政策源自香港,亚洲金融危机导致香港地产市场低迷,为了避免土地在市场低谷被贱卖,香港地政署将“卖地”变为“勾地”。此间有人认为,

国土资源部引入“勾地”的做法,可能与执行土地“招、拍、挂”政策后,部分二线城市出现土地“流拍”有关。目前,大多
房地产
企业对于“勾地”尚无认识,有人关心该制度是否会对此前出台的“8·31”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原则有所改变,“勾地”制度尚未出台即引起业界的高度关注。为此,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勾地”政策目前还处于国土资源部内部征求意见的阶段,但该政策绝不会突破“8·31”确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原则,其主要针对的是协议出让范围中的工业用地。拟采用“勾地”政策的目的是节约用地,是为使土地规划、设计、市场配置以及利益机制能得到更好的结合。该负责人表示,“勾地”政策目前只是一个大思路,尚未细化,该政策会在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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