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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蚕食千里汉江 国家资源变成单纯赚钱工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 13:10 新华网

  一些群众气愤地表示:“属于国家的水资源为什么变成老板们单纯的赚钱工具”——

  新华网杭州11月29日电 记者 郭嘉轩 储国强 傅丕毅

  在千里汉江上,目前已建和在建的小水电居然不下900座,远远超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极限。新华社记者近期调查发现,汉江小水电开发只是目前愈演愈烈水电开发热中的一例。
随着电力资源的持续短缺,我国各地小水电建设如火如荼,但同时,由小水电建设导致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专家认为:我国目前亟须对小水电项目所在流域制定整体开发规划,同时依法实施规划环评,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全面分析小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为子孙后代留下生态健康的流域资源。

  千里汉江体无完肤

  汉江是长江最大的支流,水资源十分丰富。

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丹江口水库的水主要来自于汉江上游河段,河流总长约925公里,集水面积9.52万平方公里。

  近年来,随着新一轮电力投资热潮升温,汉江干流上的水电站迅速增加。长江水利委员会一份调研报告显示:陕西利用境内709公里的汉江干流,成立了陕西汉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黄金峡等7个梯级电站,总装机224万千瓦。陕南地区的安康、汉中也在汉江及其支流上建成大、小水电站近900座。而丹江口库区所在的湖北省十堰市,水电资源则分布在堵河等13个小流域的2000多条支流上。

  十堰市作为湖北省水电资源开发的重点区域,从2002年开始,先后在香港、深圳、北京、上海举办了10多次大型招商活动,提出了开发水电资源“谁投资、谁建设、谁管理、谁受益”和“不求所有、只求所在;不求所利、只求有税”等口号。

  2003年,12家民营企业在十堰市汉江及堵河流域建设电站23处,总装机122.5万千瓦,总投资88.9亿元。2004年4月,十堰市将汉江及堵河流域装机4000千瓦以上的29座待建电站全部民营化,并与15家民营企业签订水电开发协议或合同16份,总投资达113.7亿元。该市下属房县、竹山、竹溪、郧西等小水电更是遍地开花,层层拦蓄干支流河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在汉江修建一个装机容量1000千瓦的水电站,总投资约400万元,去除成本,每年的利润可达60多万元,几年就可收回全部成本,而一个小水电站通常能运行20年—30年。

  沿岸群众在接受采访时普遍认为,汉江出现的“跑马圈水”过度开发水电现象,主要是受高额利润和短期政绩效应的驱动。一些群众气愤地表示:“电站发了电,河流的防洪、灌溉、老百姓的人畜饮水等却被撂在一边,属于国家的水资源为什么变成老板们单纯的赚钱工具。”

  小水电“大开发”潜伏生态危机

  长江委水资源保护局原局长翁立达等专家对汉江流域小水电开发现状忧心忡忡:目前汉江上游在建、规划的水电项目普遍缺乏流域综合规划,基本上是全流域超负荷梯级开发。

  无节制修建水库蓄水极易引发汉江两岸的山体滑坡,对本来就稀疏的地表植被造成破坏,同时引发水质、泥沙和地质灾害等问题,甚至会损害丹江口水库的使用寿命,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调水造成影响。

  汉江流域因水电开发面临的生态问题绝非个例。作为水能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已建成小水电站4万多座,遍及全国1600多个县市区。但近年来各地纷纷上马的小水电项目,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直接引发了众多环境、社会问题。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小水电大多为引水式开发,一些小水电站在规划建设中,未考虑生态用水和下泄生态流量,缺乏相应的泄水建筑物和合理的调度方案,导致坝下出现脱减水河段,造成河槽裸露,河床干涸,山区河流水生生态系统受到毁灭性破坏。

  据国家环保总局调查,四川省石棉县小水河,全长34公里的河道两岸,已建和在建的水电站达17座之多,平均两公里一座,结果河水被大量引走后,地表水基本断流,河床大面积干涸,部分与河段相连的山体开始出现滑坡;岷江右岸一级支流杂古脑河,已建和在建的5个电站大量引水后,使60公里长的河道成为时段性脱减水河段。

  国家环保总局环评中心研究员陈凯麒介绍,在西部一些干旱、半干旱地区、生态脆弱地区,不合理的小水电开发加剧了区域水资源失衡,导致河道断流、河口湖口萎缩、草场退化、沙漠化加剧,引发河道沿岸生活用水和工农业用水矛盾。而在偏远山区,小水电开水常常引起地表植被的破坏和侵蚀,引发严重的水土流失问题。

  另外,一些小水电项目修建的永久性拦河大坝阻隔河道,在大坝上下游形成不同的水生生态系统,阻断洄游性水生动物通道,淹没产卵场,使水生生物物种、珍稀濒危物种及土著特有物种快速消亡。还有一些小水电修建有调蓄能力较大的水库,水温分层现象明显,对库区周围生态特别是鱼类繁殖和农作物生长产生长期不利影响。

  小水电“大开发”凸显三大管理“痼疾”

  国家环保总局及长江水利委员会专家认为,小水电开发项目对区域和生态环境的影响通常是多方面、多层次、长期性和不可逆的,近年来频繁出现的环境问题暴露出小水电开发管理中的三大问题:

  一是规划滞后,环评缺失。一些较小的河流缺少规划,部分河流水电规划不合理,没有统筹考虑发电、生态保护及其他要求,致使小水电建设引发各方面矛盾。目前各地上马小水电项目时编制流域开发规划的寥寥无几,即使制订了规划往往也没有统筹考虑发电、生态保护等众多目标,造成对小流域的过度无序开发,超过流域生态环境承载极限。湖北十堰市目前在建小水电55座,其中21座未进行项目环评。

  二是开发权混乱,项目审批不严。由于国家没有明确各级政府对小水电开发的管理权限,客观造成各地小水电开发权管理混乱。在政府机构职能配置中,没有完全明确小水电管理职能,有些地方水利厅具有水利行业的水电管理职能和农村水电管理职能,省发改委也具有水电管理职能,造成了小水电行业管理职能不明确,难以统一管理。另一方面,近几年来不按程序报批,无立项、无设计、无验收、无管理的“四无”水电站明显增多,根据水利部最近的清查,全国共有“四无”小水电站达3000多座。

  三是监管缺位,违法普遍。一些小水电建设存在“边建边报”、“未批先建”的违法现象,很多在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编制的水电规划都没有依法进行环评;一些新编的中小河流水电规划未规定进行环评;一些小水电项目虽已办理项目环评手续,但是污染防治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和落实;小水电建设项目只有少数业主单位设有环保机构和专(兼)职人员,给工程环境管理带来困难和阻碍。

  针对小水电大开发中出现的种种问题,长江水资源保护科研所总工蒋固政、国家环保总局环评中心陈凯麒等专家建议,应把环境生态目标纳入小水电开发的总体目标中,让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前介入,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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