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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税并轨错过最佳时机 成本可能提高10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9日 10:01 新京报
中国两税并轨错过最佳时机

企业所得税内外合一可谓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本报记者韩萌摄

  

中国两税并轨错过最佳时机成本可能提高10倍

中国经济外贸依存度。制图/程强(图片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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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我国财政达5300亿元,处于“有足够改革本钱”的阶段,财政部参与草案制定的专家表示,统一税率或为24%,外资的过渡期为5-10年,这取决于国家对外资的态度。中国社科院有研究指出,中国外贸依存度已经达到80%

  本报记者 高泽阳 北京报道

  “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政策必将统一。”11月16日,中国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2005全球工商领导人论坛上表示。

  而同样在11月16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则表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草案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按照立法程序,一部新税法先要形成一个相关部门一致同意的新税法文本,然后再依次提交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并通过,最早可于次年起开始实施。

  这意味着明年起实施统一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已不现实。即使明年国务院和人大常委会都能顺利通过,最早也要等到2007年才能实施。

  最佳时机?

  “如果今年采纳并税方案,明年实施,显然会给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思路和推动力,但很遗憾,机会错过了。”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的陈华亭副教授说这话的时候,叹了一口气。

  他认为,在中国26年来的改革历程中,税制改革始终作用独特:改革初期,它通过“减税让利”为整体改革铺路;改革中期,1994年的税制改革又为进入制度创新阶段的改革搭桥。

  我国现行的所得税模式“双轨制”来自11年前。1991年起,我国把适用于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两个所得税法,合并为《中人民共和国外商独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1993年把适用于国有、集体和私营企业等内资企业的所得税条例,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于1994年起施行。由此,形成了内、外资企业两套所得税制度并存的“双轨制”所得税制模式。

  这种模式下,造成一方面内外资企业税率不同,内资企业统一税率33%,外资企业所得税率24%和15%,在低税率基础上还有“两免三减半”和行业特殊减半优惠等;另一方面税前扣除标准也不同。例如内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外资企业实行全额扣除。再者退税优惠不同。外商再投资可以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已缴所得税款,内资企业无法享受。

  “综合起来,外资企业实际税赋为11%左右,内资企业综合税赋在20%-24%之间。”陈华亭介绍。

  而“两税合一”是指将两部法律法规统一成一部所得税法,在税率等方面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

  “在正在进行和准备进行的各项改革中,无论从哪个角度讲,税制改革都属于位居前列的重要举措。抓住财政政策重大调整的契机,启动并税改革简直是绝佳机会。”陈华亭认为。

  今年以来,财政部也一改以往对并税话题的低调,金人庆部长和楼继伟副部长多次在公开场合表示,今年实行两税并轨,时机不仅已经完全成熟,而且是最佳时机。

  关键因素在于,我国财政恰好处于“有足够改革本钱”的阶段。2004年的5300亿元财政增收已经解决了并税改革的最大难点之一———改革成本的问题。

  1999年,我国税收收入总额首次突破1万亿元大关;2002年达到17004亿元;2003年增加到20462亿元,增幅达20.3%;2004年税收收入增加到25718亿元,增幅为25.7%,创历史新高,而这一年GDP的增幅是9.5%,税收增幅是GDP增幅的2.7倍。

  “税收增长和财政积累目前已经到了巅峰阶段,而按照经济周期发展的规律,难以保证来年这种局面还能继续。”陈华亭表示。

  “绝对不能因此而继续犹豫、拖延内外资所得税率的并轨,否则今后的难度更大。去年的财政增收达到了5300亿元,这是一个最好的时机,机不可失啊!”金人庆在1月12日的会议上表示。

  此前,金人庆曾透露,尽管几年前财政部就制订了有关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率并轨的完整方案,但最终没有下决心。

  事后财政部测算,如果当时并轨,由此减少的财政收入不过200亿-300亿元,而现在由于税基扩大,如果实行所得税并轨方案,减少的财政收入将超过1500亿元,甚至会达到2000亿元。

  “今年没通过,预示着中国未来将为这项税改继续付出更大的成本。”陈华亭认为。

  他介绍,在一项新的税法颁布之际,通常的做法是新企业新办法,老企业老办法。换句话说,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新法出台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将适用于新法,而之前成立的老外资企业,则还会享受一定年限的税收优惠,待这些税收优惠全部到期后,再沿用新法。

  “目前全球500强公司进入中国的多是他们的小规模先头部队,规模并不大,如果并税延期,跨国公司将有充裕的时间在新法生效之前,突击在华设立大量新公司,继续享受之前对外资企业的优惠税收政策,那时改革成本将更大。”他认为。

  并轨之辩

  2004年12月7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宣布,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将是2005年的税制改革4大工作重点之一。

  一场围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的辩论随即展开。

  今年1月6日,有媒体报道称,54家在华跨国公司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了一份报告,要求“取消对外资企业优惠政策应有一个5到10年的过渡期”。在媒体公布的名单之中,几乎每家公司都是耳熟能详的国际巨头。据称,报告随后还提交到了主管外商投资的商务部。

  “外企在中国的经济影响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必然会试图左右政策面,获得更多优势。”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教授评价。

  商务部的统计显示,世界最大的500家跨国公司中已有近450家在华投资,其中30多家设立了地区总部。

  1月12日,金人庆在“2005年全国财政学会年会”上表示,“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已经迫在眉睫,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不能再拖了。”

  1月16日,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中国财政部常务副部长楼继伟解释了两税合一草案的主要内容:首先取消、简化各种所得税方面的优惠,从而扩大税基;在此基础上,按照产业和地区来给予优惠,比如对高新技术企业全部实行15%的税率,而不论其是否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对西部地区实行15%的所得税,而不管企业是内资还是外资等等。在税率方面,将对目前众多的税率进行简化,实行一个中等偏低的税率。此外,取消计税工资的做法,工资全部在成本列支;提高折旧率和广告的列支;同时,参考国际惯例,允许不超过应付所得税10%的企业捐赠在成本中列支等等。

  “统一的税率很可能设在24%左右,外资的过渡期为5-10年,精确的数字取决于国家对外资的态度。”财政部研究所一位专家透露。

  然而就在1月17日,同在“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上,商务部外资司司长胡景岩在演讲中,着力强调了外资企业对中国经济的重要拉动作用。

  1月24日,两会尚未召开之际,来自商务部外资研究院的消息称,“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方案将不会在今年审议,所以明年不可能实施。”

  7月12日,在同日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则提出,现阶段中国相对劳动力成本在上升,资源又短缺,在没有相对稳定的、可靠的替代政策的情况下,应该继续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1月16日,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的最新表态是,“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的草案尚未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

  至此,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无法在2006年统一已成定局。

  分歧探源

  “外贸的现状让人难以下手。”11月21日,财政部科学研究所一位参与草案制定的专家对记者表示。

  事实上,在推进“两税合一”的过程中,可能抑制外资的顾虑一直是提案未能通过的重要原因之一。

  7月12日,商务部部长助理陈健就表示出类似的担忧。他认为,我们的周边国家,以及一些发展中国家,相继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现在我们的优惠政策与周边国家以及其他不少国家相比,优势并不明显,仅市场规模、劳动力成本等比较优势,难以在吸引外资的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

  财政部一位人士认为,跨国公司的底气来自他们对中国外贸的主导,以及中国对外贸的依存。

  事实上,外资企业进出口和加工贸易进出口,一直被有关部门视作保障进出口快速增长的重要稳定性因素,这两项在进出口总额中占超过50%的比重。

  数据显示,自1994年税收实行双轨制以来,中国已经连续11年成为吸收外商投资最多的发展中国家。2004年,中国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606亿美元,是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外资流入国。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王小广教授的研究显示,外资企业主导中国外贸增长的特征正在日趋明显。

  2004年,外资企业出口增长始终高于全部出口的增幅,对我国出口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全年外资企业出口总额为3386.0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9%,比全年出口总额增幅高5.5个百分点,占全部出口额的比重高达57.07%,比2003年上升2.24个百分点。全年外资企业对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63.4%.

  他介绍,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企业进出口贸易额一直也占到贸易总额50%左右。

  “外资企业无论是从出口规模上讲还是从增长贡献率来讲,加入世贸组织三年来一直起着主导性作用,出口增长的外资企业主导型特征日益明显。”他认为。

  与此同时,巨大的贸易依存度正在引起人们重视。

  外贸依存度是一个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占其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通常用来衡量一国或地区的经济对国际市场的依赖程度。

  1980年,中国的外贸依存度只有12.5%,到1990年已经超过30%,2000年达到44%,尤其是最近几年,外贸依存度以每年超过10%的速度上升,由2002年的48.8%,上升到2003年的60%,再攀升到2004年的70%。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宇燕日前指出,中国外贸依存度已经达到80%,成为世界上外贸依存度最高的国家。

  发改委研究院的一位学者认为,“今年没有通过,说明中国对外资的态度还举棋不定,对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方向的调整还没有达成共识。

十一五期间,对外资(的态度)还将经历一段爱恨交织的困顿期。”

  反思利用外资

  “并税不是不会影响利用外资,但现在利用外资的情况就正常吗?外资到底给国家、国民带来多大好处?”财政部一位人士反问。

  9月中旬,国税总局公布的“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显示:2004年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纳税百强的纳税额为627.77亿元,与2003年纳税额627.65亿元基本持平,从纳税总量相对数来看,2004年增长率基本为零。

  与此相对应的是,2003年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总量位居世界第一,2004年首次突破600亿美元。

  “外商投资不断增多,对中国税收的贡献却停滞不前,除了避税、逃税还有什么可能?”陈华亭认为,外企纳税怪现象源于“外企投资悖论”。

  他表示,公开资料显示,目前在中国境内的50多万家外资企业中,有60%账面亏损,年亏损总额达1200亿元。而另有数据显示,外商近年来一直在不断追加投资,有些外资企业投资增长率平均年达30%-40%.

  “‘长亏却不倒’,显然不符合市场经济法则和企业经营常规。”陈华亭认为,这从另一方面同样证明不少外资企业存在偷逃税或避税行为。

  据国税总局的数据显示,我国外资企业年避税额超过300亿元以上,占到了2004年纳税百强纳税总额的近一半。

  “也就是说,大量外商投资并没有实现对国家财政应有的贡献,拿走大量财富的同时,却没有应有的回报。”陈华亭表示,出现“投资悖论—避税—纳税悖论”这个链条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不完善的税制,而两税合并正是他反复强调的重要解决办法。

  此外,外贸繁荣给普通国民又带来什么?

  中国商务部研究院跨国公司研究中心主任王志乐的研究结果显示,从1993年起到2003年,中国GNI(国民收入总值)数量年年少于GDP(国内生产总值),而且GNI与GDP差额有越来越大的趋势。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定义,GNI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初次分配的最终结果,即国民总收入。”

  王志乐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一差额表明,中国国内创造的价值有一部分(每年约1000亿元人民币)并没有成为中国国民收入,而是流向国外变成外国国民的财富。

  “不能够给国家、国民带来切实好处却还在吸引外资,我认为等于是把中国市场白白地拱手相让。”11月23日,北京东方人管理顾问机构首席顾问陈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机构是一家私人的管理咨询公司。

  陈东拿出一张自己搜集整理的跨国公司在华销售额和发展规划的表格(见表格)。他指出,从三星等跨国公司的业绩来看,中国已是它们获利最多的市场。

  陈东以汽车行业为例,

通用汽车2003年在华纯利润是2002年的3倍,达到4.37亿美元(折换人民币36亿多人民币),而与此同时,通用汽车2003年在韩国的韩国大宇公司却损失7400万美元。2003年通用在华的纯利润则占其在亚太区总计5.77亿美元纯利润的绝大部分(75.7%),也是美国通用汽车2003年全球汽车业务利润11亿美元的近40%.而2004年第一季度,通用汽车在中国的盈利又达到了1.62亿美元,几乎是2003年同期4400万美元的4倍。

  正因此,美国通用汽车计划未来2至3年内增资30亿美元;德国

大众汽车计划于2008年前在华投资53亿欧元;韩国现代汽车则计划于2007年前在中国市场追加投资7.4亿美元……

  “就这样,还要联名上书索要税收优惠,正是‘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陈东评价。

  “任何有志成就全球霸业的企业,谁也无法撇开全球最大的中国市场,这为中国市场构建属于自己的商业规则赋予了绝对的权力。”陈东说,“中国拥有13亿人口的全球最大市场,中国GDP年均增速高达9%,这才是中国最关键的外资吸引力。”

  他认为,中国绝对拥有重构新规则的权力,外资要想进来就应该遵从中国自己的游戏规则。“从西方商业游戏规则来看,谁拥有市场,谁就掌控话语权,美国是这样,那么让跨国公司趋之若鹜的中国呢?”

  链接

  何谓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而征收的一种税。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公式中“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人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税率”有法定税率和优惠税率两种。法定税率是33%;优惠税率是指对应纳税所得额在一定数额之下的企业给予低税率照顾,分为18%和27%两种。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以下(含3万元)的减按18%的税率征收;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征收。

  国内目前实行三种不同的企业所得税率,其中外资平均为11%,内企为22%,国有大中型企业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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