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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近 民工欠薪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下解决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8日 10:00 南方日报

  案例一

  事件:讨债不成反被刀砍

  11月17日,被砍伤左手的毛启云躺在中山市东凤镇医院的病床上,艰难地从皮夹里掏出一张手写的承包合同说,“老板欠我2万多块钱,拖了好几个月不肯付。”5天前,为了追
讨工程款,他与上一级包工头甘老板发生冲突。甘老板一气之下挥刀砍人,使毛启云左手的筋脉几乎全被砍断,而他的哥哥毛启才被砍伤了大腿,伤势更重。

  毛启云是个小包工头,专向一些大包工头转包一些砌砖的活。今年上半年,他和甘老板签了一份《建筑工程砌砖承包责任合同》,负责为甘老板承建的中山东凤镇同乐工业园内的两所厂房砌砖。根据合同规定,甘老板每月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其余部分则在工程全部完成后一个月内付清。

  毛启云带着20多个工人干了几个月,完成了合同规定的任务。然而甘老板并没有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到工程结束也只给了2万元。工人们向毛启云催要工钱,可当他几次向甘老板索要工程款时,甘老板都一口回绝。事实上,这个建厂房的工程,甘老板也是从别人手里转包过来的,因此甘老板一直推说上面包工包料的老板没有付钱给他。毛启云曾找过甘老板上面那位包工包料的老板,对方表示,已经将80%的工程款付给甘老板了。

  11月12日晚,毛启云和哥哥带着3个工人到甘老板的家中讨债,甘老板坚决表示没钱。据了解,甘老板从上面的包工头手里转包了好几个工程,早前另一个工程的款项他一直没有拿到,因此这个工程的钱已经补了前一个工程的缺。

  这样的理由显然不能说服毛启云,双方于是有了一些争执,火药味也越来越浓。甘老板甚至扔下狠话:“你带人来我家找茬,我明天随时可以找十几个烂仔找你。”毛启云火了,他抓住甘老板的衣领,要他和外面的工人说个清楚。他万万没有想到,甘老板挣脱了他,跑进厨房拿了菜刀,就发疯似的往两兄弟身上砍来。

  11月17日,躺在床上的毛启云接受了记者采访。回想起当晚,毛启云心有余悸:“当时我随手拿起挡刀子的铁凳都被砍烂了,我手臂上这一刀,差点儿整条胳膊都被砍下来。”

  为了追讨2万元工程款,兄弟俩都被严重砍伤,毛启云说:“有什么办法,我带着班组,拿不到钱就发不出工钱,下面有20多号人追着我要钱啊。”像他这样的小包工头,处在下面民工与上面大包工头的夹缝之中。

  原因:无证工程队维权难

  一个不大的工程,被转包了数次才到了毛启云的手中,连他都搞不清,甘老板和包工包料的老板上面,是否还有其他承包人。实际上连毛启云都不是最小的承包人,他在拿到工程后又分包给了自己的哥哥和姐夫。环节如此众多,只要其中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工人就有可能拿不到工钱。

  记者问毛启云为何不到劳动部门求助。他说,他以前曾找过劳动部门,但是对方表示,像他这样没有营业执照的非经营主体被欠薪,劳动部门无法提供帮助。

  这个说法在中山市东凤镇劳动局得到了证实,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没有营业执照的工程队,是不能雇用工人的非经营主体,因此不在劳动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出现这种情况,只能到法院去起诉对方。

  案例二

  事件:民工静坐讨要工资

  本月16日,本报接到一位读者的电话投诉,反映广东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导致工程承包方无法支付民工工资,20多名民工已经连续两日在该公司门前静坐,追讨工资。

  记者赶赴当地调查时,静坐的民工已经散去。一位知情者向记者介绍了情况:去年,韶关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核工业长沙中南建设集团工程公司、中山市市政工程总公司、韶关公路工程公司、河源市交通集团路桥开发有限公司5家建筑单位共同承包了清连二级公路(S114线)一段约30公里路面的维修工程,工程完工后5单位认定工程款为590多万元。

  但是作为工程发包方的清连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却不认这笔账,一直拒绝付款,导致工人们也拿不到工资。有的农民工由于长期被拖欠工资,与包工头发生争执,将对方打得头破血流。

  一位包工头对记者说,来清连公路公司催款已经来怕了,他大约来了40多次,每来一次路费吃住都要花1000多元。

  这位包工头称,5家建筑单位去年4月开始施工,同时将施工合同签好字并报呈给清连公路公司,但清连公路公司一直没有签字,由于过去曾有过合作,因此大家都认为就算没签合同也没什么问题,还是把工程做完了,去年6月,该工程通过了验收,但清连公路公司却以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为由拒付工程款。

  包工头告诉记者,在他手下干活的民工有60多人,大部分是外省人。他承认没有给民工发工资,只给了他们一点最基本的生活费。

  原因:工程造价存在争议

  广东省清连公路公司办公室主任庄乃家认为,他们公司之所以至今未付工程款,是因为施工单位要价过高造成的。

  他告诉记者,清连公路公司去年开始维修清连二级公路时,公司工程部一位姓刘的副部长牵头组织了这5家施工单位。在当时的董事会尚未批准合同的情况下,刘副部长就口头通知5家施工单位开工,导致了现在公司的被动,目前这位刘副部长已经离开了公司。

  庄主任还介绍,目前公司的股权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公司董事长也换了人。虽然公司董事会不承认施工方的合同,但考虑到他们已经做了工程,还是同意给付80%的工程款。但施工方不接受。

  不久前,被欠薪的民工来到公司门前静坐,为老板追讨工程款,他们认为只有老板拿到了工程款,他们才能拿到工资。后来双方口头达成一个协议,公司支付80%的工程款,其余部分施工单位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样民工们才撤走。

  庄主任认为拖欠民工工资是由施工方造成的,因为施工方提出的工程造价不合理,所以公司一直没有在合同上签字。此次公司决定付给施工方80%的工程款,是比较合理的工程造价,其中15%为工人工资。

  清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此次事件中,因为工程发包方与施工方就工程造价问题迟迟无法达成一致,导致300多名民工共72万余元的工资被拖欠。这是一起因拖欠工程款而引发的拖欠民工工资事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精神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3条的规定,清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责令清连公路公司足额支付所拖欠的民工工资,并责令施工单位切实保证足额发放。

  案例三

  事件:民工封了小区电梯

  10月27日,广州市海印桥脚东晓路滨江新城某小区内,上百名民工两度封锁了小区的电梯和楼梯。民工们说,为讨欠薪才出此下策。开发商却深感委屈:“我们根本没有欠工人什么钱,要欠也是包工头欠他们,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已经按合同结清工程款了。”

  当天早上8点左右,上百名民工就来到了小区内,要求和小区的开发商谈判。这上百名民工分属模板、钢筋、泥工和排栅4个班组,当开发商没有给他们及时的答复时,他们采取了封锁电梯和楼道的行动。

  中午12点左右,开发商、施工单位、民工代表及海珠区劳动局开始坐下来协商。劳动局提出,从开发商的质保金中拿出一部分先垫付工人的工资。然而民工们并不愿接受,晚上6点左右,他们再次聚在一起封住电梯。至此,他们已经滞留小区超过10个小时了。

  原因:环节太多易生矛盾

  当晚,海珠区建委又来到小区内,就此事进行调节。据了解,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就一部分工程款的核算存在纠纷,而施工单位项目部与班组之间又在结算上存在一些矛盾,民工们这才没有拿到工资。于是海珠区建委提议,开发商从双方已确定的质保金中借款60万元给施工单位,协助其解决和处理好与班组的工程款纠纷问题,至于开发商与施工单位之间270万元的工程款纠纷,则交由劳动仲裁。为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双方接受了海珠区建委的建议,民工们这才离开了小区。

  在此事件中,施工单位认为开方商还欠他们工程款,而开发商则认为施工单位的部分要价不合理,他们已经按照合同规定付清相应款项。款项拨付给了项目部后,项目部跟班组的结算又出现了矛盾,于是大、小包工头挟民工一起到开发商楼盘闹事,不明真相的民工们成了被任意操纵的棋子。

  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建筑行业的制度弊病是导致拖欠工资的根本原因:转包、分包等行为普遍存在;工程款拨付程序错综复杂;工程承揽和建设过程中压价、垫资、拖欠恶性循环。民工要收到工资,需要经历重重关卡,开发商、施工单位、项目承包人、各级别的包工头……环节如此众多,各施工单位和包工头又往往同时承包多项工程,拆东墙补西墙的事时有发生,民工们想顺利领到工资实在是不容易。拖欠工程款和拖欠民工工资成为两个连环套,纠缠在一起,难以理清。

  本报记者 童学群 见习记者 卢轶

  声音

  继续修改完善《企业工资条例》,对拖欠工资行为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措施;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企业要定期将工资支付和欠薪情况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积极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逐步建立欠薪保障制度,企业按照招用农民工的人数及一定标准缴纳欠薪保障费,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欠薪保障金专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最近谈到要建立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

  我们不要一味地叹惜劳动者的无知,把责任一味地推到劳动者身上,事实上,我们目前的相关规章制度还不是十分健全,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也还做得很不到位!

  --针对一些部门称”农民工维权意识差,不懂得自我保护”,某网友发表自己的看法。

  用人单位欠薪,应轻则”关门”严罚,重则判刑。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铁映率《劳动法》执法检查组来广州检查时,广州市一些官员提出增设”拖欠工资罪”。

  有什么办法,我带着班组,拿不到钱就发不出工钱,下面有20多号人追着我要钱啊。

  --小包工头毛启云发不出工资,多次向大包工头追讨,最终发生冲突,被砍两刀。

  目前出现的农民工恶意讨薪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通过”民工讨薪”解决工程各方合同纠纷。另一种则是”黑包工头儿”或零散农民工私自揽活,结算时随意要价,为达到目的蓄意组织、操纵外来务工人员制造事端,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面对目前建筑业农民工中出现恶意讨薪趋势,北京市建委发出警告。

  部门说法

  欠薪超过一个月电脑会报警

  省劳动保障部门岁末“雷霆行动”,重拳打击欠薪

  岁末将至,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将加大监控力度防止企业拖欠外来工工资。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处副处长于春涛告诉记者,为了维护外来工权益,从11月底开始将在全省开展“雷霆行动”,重拳打击欠薪企业,深圳市则提出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实现“零欠薪”。

  电脑网络监控欠薪

  于副处长透露,今年以来,广东省主要致力于完善一套用于监督企业欠薪行为的制度和体系,运用网络化的实时监控和快速反应式的查处,有效遏制欠薪问题的发生。

  据悉,这种监控制度非常有效,如果企业超过一个月未付工资,电脑预警系统马上就会把情况反映给当地劳动部门。佛山市南海区和广州市天河区等地已基本实现网络化监控,仅在佛山南海区,今年拖欠工资事件比去年就下降了46%。网络监控主要通过各地的政府政务网站延伸到各乡镇、村、居委会的终端,当发现企业当月有欠薪行为时,群众和当地有关工作人员可通过监控网第一时间将信息传递到监督部门。

  在尚未普及网络的地区,欠薪监督主要依靠由当地劳动部门指导设立的村、居委会劳动就业服务站完成。目前,

东莞市和深圳宝安区的村、居委会已建立起完整的就业服务站体制,由工作人员负责监控当地企业的工薪发放情况。

  通过银行发工资利于监管

  于副处长说,从1996年开始企业年审已被要求出示职工工资单据,因近年来欠薪问题日益严重,该方面检验的要求不断得到加强,现在通过计算机网络查验企业相关资料,有欠薪问题的企业再难蒙混过年审这一关。

  但即使这样,也常监控不到位,因为建筑企业流动性大,劳动密集型企业规模太小,不能与劳动部门联网,何况还有很多是无证无照的企业,就更谈不上监控了。最有效的监控体系就是政府规定所有企业工资由银行统发,这样任何企业都逃不过监控。

  挂靠企业和“三无”企业将是整治重点

  建筑企业欠薪是一个“老大难”,由于建筑施工行业挂靠单位过多,管理制约力度不够,易引发欠薪事件。一些被挂靠的国有建筑企业只管收费,对挂靠工程队的违法违规现象却无法进行制约,许多劳资纠纷往往就发生在资质和管理较差的挂靠单位。

  于副处长说,“雷霆行动”将加大力度解决建筑企业的欠薪问题,一经查实将实行重罚,包括降低公司的资质,今后不允许进入建筑领域等。

  另外,整顿“三无”企业欠薪也是这次“雷霆行动”的重点。因为无牌、无证、无主管的用人单位往往随便雇人,地点、产品变化不定,这些企业最容易出现欠薪问题,而且出现问题后难以处理。据统计,仅在广州市,这样的“三无”企业就雇用了几十万的从业工人,这部分工人的权益最难得到保障。各地劳动部门将对这些地下企业实行地毯式检查。

  “血汗工厂”将继续被曝光

  今年9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20家恶意拖欠工资的不良企业进行了曝光,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于副处长说,在这次“雷霆行动”中重点查处的欠薪企业,如果不立即发放工人工资或拒不接受整改,劳动部门将继续向社会公布其名单,进行曝光。

  据了解,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还在积极推行工资垫付制度,该制度首先保障工人的工资尽快得到发放,企业欠薪时,其主管单位、场地或设备出租方将先垫付这部分的工资,然后再进一步追究经营者的责任。

  本报记者 刘茜

  记者述评

  政府部门积极清欠 民工工资才有保证

  拖欠民工工资在建筑工程领域是个老话题了,人们在谈到这个问题时,习惯于把矛头对准建筑企业的老板和包工头们。但依记者这一年来对相关问题的采访看,固然有些无良老板无故拖欠工人工资,但也有不少老板是被工程发包方拖欠了工程款,没钱支付工资。

  而拖欠一方为政府某一部门或下属单位的情况并不少见。于是形成了一个怪现象:政府要求企业不准拖欠工资,而政府的某些部门却在拖欠工程款,因此加剧了欠薪现象。记者最近调查的三起拖欠民工工资事件,都与拖欠工程款有关。

  事件一:2003年,清远市一家建筑有限公司带资为某县一机关建设13层的办公大楼。按照合同规定,大楼建成验收合格半年后,付清全部工程款。此后,大楼建成,顺利通过了验收。经权威部门核算,大楼总造价1075万元。但是建楼的机关却只支付了少部分的工程款。

  因为工程款迟迟收不到,该建筑公司无力支付民工工资,当年年关,民工没钱回家过年,大家吵着要到县政府门口静坐示威。公司只得从银行贷款为民工发放了工资,才没有引起更大的事端。

  事件二:1995年和1997年,李全章以“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义,与该市的国强水泥厂签订了3份合同,带资70%承建该厂部分工程项目,总造价3000多万元。按照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后,这家湛江市政府拥有51%股权的工厂,应该支付霞山公司工程款2600多万元;如果延期支付,则应该连带利息偿还。但是后来,公司只拿到款项1300多万元,其中还有大部分是工厂以水泥抵押的。

  因为工程款迟迟等不到,无奈之下,李全章卖掉了家里的楼房和汽车,又冒着风险借高利贷,支付了民工工资。几年来因为没钱还高利贷,一直被债主追杀。甚至在1997年被债主绑架,扭断了手指,此案当时在湛江轰动一时。此后,他只好躲到乡下,直到现在他的全家仍面临着债主的威胁。

  事件三:广州市某小学原是市一级学校,以前由区教育局管辖,后来由街道接管。2003年,学校为了评上省一级学校,校长与化州市一建筑公司签定3份合同,约定由该公司承包小学教学楼修缮、运动场改造、校内

装修等工程。工程完工后,校长在3份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上签字,通过了工程验收。同时,由于工程优良,学校顺利通过评审,评上了省一级学校。但是该小学至今仍拖欠公司工程款97万多元,几乎占全部应支付工程款的一半。

  由于被拖欠近百万元的工程款,这家民营企业因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面临资金短缺而被拖垮的危险。工人和材料商多次到区、市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许多被拖欠了工资的民工感叹:“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没想到也这么不讲信用,不知道校领导还怎么去教育学生?”

  以上三个事例中,相关政府部门和单位都扮演了不光彩的“老赖”角色。面对这样的情况,建筑企业除了苦苦哀求,似乎别无他法,很难指望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且不说法院对这类案件的审理往往会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或明或暗的行政干预。就算公正地判决下来了,执行起来也困难重重:对企业和个人的“老赖”还可以封楼拍卖,可是总不能把政府机关或者学校封掉吧?

  这样的事情多了,相关党政部门的信用度便会日渐贬值,解决民工欠薪问题也更加难以落实。正因如此,我省已经高度重视此问题。今年7月,黄华华省长与各地级市负责人签订了“清欠”责任状,要求各地在年底前要完成“清欠”工作。在这种力度之下,一些久拖未决的欠款有了指望。目前全省清还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已超过八成。上述“事件三”中的小学也于近日归还了大部分的欠款。

  年关将近,又是民工要回家过年的时候了。政府各级部门、建筑商、包工头们都有责任让辛苦了一年的民工们揣上钱,高高兴兴回家。

  本报记者 魏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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