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法制建设成效突出 依法理财威力渐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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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2:10 中国财经报 | |||||||||
陈东浩 本报讯“四五”普法期间,各财政厅局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在财政决策和重大财政活动中,时时处处都能想到法、用到法,依法行政的观念和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这是财政部普法办近日对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大连市财政厅(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四五”普法实
据悉,各地财政部门重视财政制度建设,财政立法不断加强是“四五”普法的一个亮点。各地不仅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需要财政法制机构审核把关,一些重要的财政决策和财政活动都需要法制机构出具合法性意见。比如,吉林省先后出台了3部地方性财政法规,1部地方政府规章也已通过了政府法制部门的审核。新疆财政厅共起草和修订地方性财政法规、行政规章5件。 财政“四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各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普法和依法理财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法效果明显,也有力地促进了各项财政工作。重视财政各项制度建设,努力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财政执法,努力提高执法水平是“四五”期间财政法制建设闪现出的亮点。 财政部普法办自今年9月开始,组织了10个检查组对全国省级财政部门(含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各检查组对各地“四五”普法组织领导工作、基础保障工作、制度建设情况、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法制宣传教育效果等5个方面25个分项进行考核验收,并量化打分。期间还组织了对各省级财政部门财政干部(含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随机抽查考试。普查验收工作将在11月中旬全部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