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六大领域亟需覆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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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1:39 中国财经报 | |||||||||
本报记者 夏祖军 本报讯 在农村,义务教育、交通、水利和卫生是农户的普遍需求,是农户所迫切需要获取和改进的服务,应依次作为最基本的农村公共产品优先供给。在近日由财政部和世界银行联合召开的“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国际研讨会上,有关专家提出了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六大重点领域,并给出了一个初步的“规划”。
一是义务教育。要明确各级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支出方面的责任,调整中央和省级教育投入结构,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比重。“十一五”期间中央和省级可以在每年新增的教育投入总量中,拿出至少一半左右的资金用于农村义务教育,或者在确保教育投入原有渠道增长的前提下,“十一五”期间中央和省级在每年新增的财政收入总量中,再拿出10%的资金专门投入农村义务教育。县乡政府主要是明确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建校资金方面的责任,落实和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 二是交通。要调整专项资金投入结构,提高交通专项资金用于乡村道路的总量和比例。乡村道路建设资金的边际收益要高于主干道的边际收益。因此,只要保持交通专项资金总量不变,仅仅调整乡村道路建设资金的比重,就可以收到很好的效果。建议降低专项资金的配套比例,对中西部地区困难的县(市)不再要求对交通专项资金进行地方配套。 三是水利。对私人投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应采取财政补助政策,建议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联合出资,参考东中西部不同的财政状况,确定适当的补助标准,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到农村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中去。同时,建立水利设施输出端的建设和维护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县级财政切块出资。 四是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要强化中央和省级支出责任,加强中央财政在中西部地区的卫生支出的总量并提高支出比例。可以考虑根据各地的财政状况,对中西部地区的医疗卫生支出确定一定比例的卫生经费转移支付。重点支持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尤其是专项资金的投入方向上,提高用于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总量和比例。 五是农业服务。应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总量,由政府承担起农业投入主要资金供给者的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财政支农支出比重,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将这一比重由现在的8%提高到10%以上。同时,明确财政支农的方向和重点。逐步减少对流通环节的补贴,继续完善对农民收入的直接补贴制度;加大财政对农业科研、新技术推广、市场信息服务等农业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产品现代流通方式,完善农产品出口支持政策;大幅度增加农村劳动力培训等人力资本开发方面的投入。 六是社会保障。应加快建立农村养老保障,从当前实际看,比较切合实际的选择是采取渐进的方式,分地区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从资金来源看,应以地方财政为主,上级财政为辅。目前可以优先考虑建立健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持制度,保障计划生育家庭人口的老年收入来源。同时,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在鼓励有条件地区开展农村社会保障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农村最低社会保障制度。东部发达地区可以省县两级资金为主,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可以适当加大补助力度,省县两级财政要积极筹措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