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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水流进谁家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11:44 中国财经报

  仲立

  地方一些官员入股煤矿,在清理整顿进程中,甚至有人宁要股份不要官位,足以见得利益驱动的动力有多大!由于能源紧张导致的煤炭价格的一路上扬,使煤炭开采一改几年前利薄赔本的局面,成为暴利行业,这是官员不顾禁令入股的根本原因。煤炭还是那个煤炭,从无利微利到暴利,当然不是由于技术创新、经营管理改进导致了利润的大幅增长。那么,由
于经济运行环境变化引发的资源收益的巨大变化,应该归谁享有呢?这个问题不难回答,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政策规定,能源矿产等重要资源所有权属于国家,虽然开采、经营权可以让渡。资源的稀缺性以及资源本身的经济价值决定了资源本身具有巨大的市场收益。因此,资源开采经营者只能从资源收益中享有属于自己的劳动经营收入,资源的级差收益应该归国家社会所有。

  资源的级差收益流失,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首先是收入分配不公,使用资源者挣了大钱,但这大钱并不是由自己的努力带来的,而是把原来属于国家社会的收益据为己有,实质上是让国家的“肥水”流进了自家的“自留田”。其次是成为腐败之源。资源收益陡然剧增,在人们眼里成为“意外之财”,官员便利用自己的优势,捷足先登,于是就出现了官商勾结发

矿难财。第三,严重影响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资源沉睡千年,一朝有了不菲的身价,本应成为地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大财源,但由于肥水流入企业、个人,地方只能眼睁睁看着“肥水”流走,却不能将其用于自身的发展。第四,开发资源而付出的代价得不到补偿。资源开发形成的暴利,不过是资源长期收益短期兑现,如果不及时将资源收益进行合理分割,开发资源造成的地方环境问题、可持续发展问题便会成为无法化解的历史难题。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负责人近日指出,提高资源税征收标准,保证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的合理收益,避免社会收入过多向企业倾斜,这是解决资源收益中种种问题的治本之策。我国许多重要资源,在市场经济发展进程中,其经济价值会逐渐凸显出来,一些资源的价格可能会在短期内大幅攀升,这无所谓好或不好,关键是要及时作出反应,不让“肥水“不明不白流入谁家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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