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建侵害职工权益责任追究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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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08:47 国资委网站 | ||||||||||||
为保障国企改制中职工的权益不受侵害,江西省将建立侵害职工权益责任追究制。 据了解,江西省国资委将出台一系列规范文件,进一步完善、深化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江西省要求各级国资监管部门要与同级监察机关一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对正在改制的企业加强指导,加强调度,发现可能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或侵害职工利益的苗头性问题时,要及时制止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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