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起部分个人售房免营业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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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07:53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鹏 潘澄清)昨天,建设部公布了“建住房电[2005]35号通知”。通知要求,6月1日后,个人对外销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含2年)、符合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房,可以免征营业税。到5月31日,各地都要公布本地区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标准。 该通知规定,6月1日后,个人将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应全额征收营业税。6月1日后,个人对外销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含2年)、符合当地公布的普通住房标准的住
此外,如果个人将购买时间超过2年(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但不能提供属于普通住房的证明材料或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一律按非普通住房的有关政策征收营业税。 《京华时报》(2005年5月31日第A02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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